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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公部門「環境友善行為」年中評比成績由地方稅務局奪魁花蓮縣政府102年度公部門「環境友善行為」的年中評比及競賽於7月25日至26日展開舉行,由環保局邀請花蓮縣志願服務協會理事長黃愛伶及花蓮縣新城鄉嘉里國小退休校長陳明珠及慈濟大學原住民健康研究所謝婉華教授等3位委員針對縣府各處及所屬一級機關(總共有19個局、處)進行「環境友善行為」年中考評。本年度年中評比成績揭曉前5名分別為: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本府主計處、本府觀光暨公共事務處、本府民住民行政處及本府財政處,其餘局處也都較往年成績提升,顯示縣府推動環境友善行為方面已有長足的進步。花蓮縣政府為加強環境保護及落實公職人員做環保,積極推行辦公室節能減碳,資源回收及再利用,並倡導採用具「環保標章」或符合「綠色消費」觀念之物品,於96年8月即訂定環境友善行為實施要點;為落實公部門各項環境友善行為,並由環保局邀請專家學者、社團代表等組成小組辦理評比競賽。本次評比及競賽過程中,比照以往方式採隨機抽樣訪查,以走動式進行評比,針對5大面(源頭減量、節省資源、環境衛生、綠色採購及教育宣導)評分,讓環保融入於節能減碳及環境教育議題中,藉由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及學校率先實施,讓環境保護之作為實踐於工作及日常生活中,以降低對環境的傷害,配合『環境教育法』實行,讓環境教育從小扎根,也讓民眾深知環境保護是全民工作首要。本次年中評比呈現的優點包括:1. 源頭減量:各單位為減少用紙量改用公文電子化簽核,大量減少紙張用量。。2. 節省資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將飲水機反沖水及冷氣機冷凝水作為澆灌花草樹木等再利用,而在飲水機部份都會加裝計時器以節省電力。3. 環境衛生:各單位均配合節能減碳工作進行公共區域、辦公室及廁所植栽之綠美化。4. 綠色採購:各機關單位在物品採購都能配合達到90%具「環保標章」、節能標章或已獲國際間認可之「能源之星」標章等綠色採購政策。5. 教育宣導:縣府所屬機關會將相關文宣張貼於公佈欄或辦公室加以宣導,不定期舉辦員工環境教育訓練等。環保局饒忠局長表示:因氣候變遷的關係,全球氣溫逐年提升,為留給下一代子孫美好的環境,除對民眾加強教育及宣導環保意識,要讓『環保生活化 生活環保化』力行於日常生活中,絕對不再只是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