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表示,補助民間動保團體經費辦理流浪犬貓絕育工作,均依程序及規定公告,由合法設立之動保團體提計畫申請,第一次補助款477萬元到目前為止各受補助團體僅核銷30萬元,經費執行及核銷偏低,故動保處尚未進行第二次補助公告。
動保處針對李文正議員記者會中指出「動保處刻意將今年度600萬絕育補助款分二次補助造成動保團體不便」之情事提出說明。
動保處表示,該處補助民間動保團體經費辦理流浪犬貓絕育工作,均需嚴格審查,審查委員會之委員於動物保護方面均各有其專長及地位,包括專家學者及全國性動保團體執行者等人士。
本年度之補助作業因某一動保團體送計畫書時已逾公告之截止日期二日,經審查委員會議決不予受理,故第一次補助金額為477萬元,尚餘123萬元,非刻意要分二次補助,而剩餘之123萬元亦將再公告用於補助民間動保團體辦理流浪犬貓絕育。
針對動保人士質疑動保處遲不進行第二次補助款之公告作業,動保處指出,第一次補助款477萬到目前為止各受補助團體僅核銷30萬元,經費執行及核銷偏低,故動保處尚未進行第二次補助公告。
動保處強調,時值狂犬病爆發,犬貓施打疫苗唯恐不及,斷無故意延宕公告作業之理,該處時刻要求各受補助動保團體儘速執行流浪犬貓絕育工作,當進行經費核銷達八成,動保處將立即進行第二次補助款公告作業。
另有關議員指出動保處恐嚇某動保團體理事長不要與另外之動保團體合作執行流浪犬貓絕育工作,動保處表示絕無此事,該動保團體理事長並無意申請合作計畫,並出具聲明書聲明該協會不申請也不與其他協會合作申請流浪犬貓絕育補助,其他人或協會非經該會書面同意,均不可代該會發表任何意見與申請任何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