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遏阻改裝車噪音擾人,會同警方及監理站人員聯合稽查,今年5至9月共攔檢161輛機動車輛,其中132輛改裝排氣管,音量超過管制標準,不合格率高達81.9%,環保局依違反噪音管制法開單告發,處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不等罰鍰。
環保局長張皇珍說,部分駕駛人任意改裝汽機車,拆除消音器,追求飆速的快感,呼嘯而過的噪音擾人清夢,嚴重妨害安寧。環警監將持續聯合大執法,維護市民的安寧。希望駕駛人不要為了一時之快,影響市民的生活。
今年5月起環保局會同警方及監理站人員大執法,選定改裝車族常出沒的路段攔檢稽查,目標鎖定改裝車輛,提升執行成效。稽查人員發現,部分違規民眾不知道改裝排氣管即屬違法,上路遭到攔檢會被開單罰款。環保局除開單罰款,同時要求車主將車輛送到保養廠裝回原廠的排氣管。
環保局指出,改裝排氣管除了違反噪音管制法,同時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察機關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及第18條,處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台幣900元以上罰鍰。改裝排氣管擾人安寧,損人不利己,希望民眾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