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昇國軍整體戰力,我國自民國八十一年擴大招收女性軍、士官;此後,並配合政府兩性工作平等法、行政院婦女政策白皮書、性別主流化政策之訂頒,加強對女性工作同仁的權益保障。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廿二日「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修正案」,則進一步授與女性服志願士兵法源依據,使女性從軍報國的管道更為暢通,短短幾年之間,國軍女性官兵所佔比率已達百分之三點五以上。近年來,國防部持續落實性別主流化政策,努力推動兩性平權政策,各項作為不斷精進,提供女性官兵公平的生涯發展環境,無論是升遷或福利待遇都與男性同袍相同。這些具體的數據,證明國防部建構優質的職場,早已獲得絕大多數女性青年朋友的肯定與支持。為因應女性官兵逐年增加趨勢,如何建立和諧的兩性關係課題,仍不可輕忽。希望透過幹部教育、軍隊教育及專案教育等各種方式,國軍官兵言行上都能秉持「相互尊重」的精神、發乎情、止乎禮,言行舉止均合於禮儀規範,不得有逾矩行為。
上傳時間:2014-03-1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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