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3年4月1日起將擴大禁菸範圍,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森林遊樂區之指定區域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全面禁菸。若是在禁菸的場所抽菸,違規者將處新台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日前,該局稽查南市所有公園禁菸標示與吸菸區設置情形,原設有吸菸區之11處公園(大福里公園、富強里公園、文南里公園、建南里公園、文賢里公園、西賢里公園、理想里公園、賢北里公園、賢北里(賢良公園) 、元寶里公園、大豐里公園),經派員實地勘查,目前熄菸桶位置不符吸菸區設置規定予以停止使用。因此,以上11處公園納入全面禁菸場所,日後將視需求再增設吸菸區。衛生局配合《菸害防制法》規定,4月1日起,將針對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之指定區域與公園綠地加強稽查。目前管理單位已在這些地點入口張貼禁菸標示,並在禁菸區域明顯處設置禁菸相關標示,設有吸菸區的場所,也會有吸菸區相關明顯標示及指引,希望民眾能遵守相關禁菸規定以免觸法。
上傳時間:2014-03-31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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