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所長楊宗浩、警員童志峰、陳彥銘獲悉嫌犯謝○約有吸食毒品,楊所長等3員分析謝嫌作息時間及出入方式,進行鎖定行蹤後,於4月3日10時許前往謝嫌住處進行查緝,謝嫌見警方盤檢面露心虛、表情慌張,警方經謝嫌及屋主謝嫌母親同意執行搜索,當場於一樓廁所杯子內查扣到愷他命1小包(含袋重1.6公克),經警方採集尿液以初步檢驗試劑檢驗呈愷他命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謝嫌坦承吸食毒品犯行,警方立即將謝嫌帶回所偵辦。
經偵訊謝嫌坦承最近一次於103年4月2日18時許,在復國一路住處吸食毒品,所持有之毒品係於102年10月上旬在復華三街二王城遊藝場向綽號「阿明」的不詳男子購買,全案於警詢後將謝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涉嫌販毒綽號「阿明」男子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