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社會處長林文志22日表示,中央政府自110年起陸續提升托育補助,尤其去年大幅提升準公共托育補助金額,縣府配合中央政策,積極建置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等公共托育設施,並鼓勵家長使用公托,因此在民間補助經費執行完畢後,祖孫托育補助完成階段性任務,今年起不再續辦。
社會處表示,107年6月14日中央會議針對育兒津貼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加碼或放寬補助條件項目,否則將影響統籌分配歲款補助,當時縣府考量祖孫托育為鼓勵隔代教養祖父母能透過受訓學習較合適教養方式,且支出經費為麥電促協金,經與中央溝通後同意縣府持續辦理。
社會處表示,祖孫托育補助屬非法定社福,因不符財政紀律每年都被中央主計單位檢討,目前中央已提高托育補助且鼓勵推動公共托育,縣府考量避免補助重疊及政策方向,決定與全國一致由中央給付。
社會處指出,縣府自105年起開辦「未滿2歲祖孫托育補助」,衡酌當時中央僅提供「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補助2500元至5000元不等津貼,且設有就業及所得排除條件。一來考量本縣當時公共托育資源較為缺乏,縣府為協助家長兼顧就業及育兒照顧,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二來考量雲林在地多數祖父母帶孫的現況,採學習先行的補助方式,開辦祖孫托育補助,希望搭配透過祖父母完訓專業托育課程,學習最新及專業育兒知識,每月補助2,000元至5,000元不等金額。
社會處表示,中央於107年8月1日開始實施「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並自111年起陸續提升托育相關補助,包含育兒津貼從每月補助3,500元-4,500元提升至5,000元-7,000元,準公共化托育補助也於112年1月起取消排富規定,並自每月補助5,500元-14,500元提升至7,000-19,000元,已可接軌祖孫托育補助。
社會處統計,祖孫托育補助112年累計核撥新台幣2,245萬9,000元,受益計1,368人(10,463人次),113年累計核撥新台幣1,973萬1,000元,受益計1,113人(9,152人次)。
· SDGs3 健康與福祉確保及促進各年齡層健康生活與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