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弱勢失能老人權益、因應物價等齊漲致機構照護成本增加,雲林縣政府宣布自114年1 月1日起提高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失能老人的公費安置補助,每月增加200元至3,750元不等,以減輕弱勢家庭的經濟壓力,提升失能老人受照顧生活品質。
雲林縣長張麗善指出,本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失能老人公費安置補助,原本養護費每月補助2萬1,000元,自108年起每月增加補助1,000元,考量物價等齊漲致機構營運成本增加等,為保障弱勢失能老人權益及提升其受照顧生活品質,響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1:消除貧窮、SDG3:良好健康與福祉及目標,參據自108年以來最低生活費及基本工資的成長比率、老人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等機構平均收費標準,自114年1 月1日起提高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失能老人的公費安置補助相關費用。
張麗善縣長表示,為讓需要安置服務的弱勢失能老人能就近於本縣接受服務並減輕經濟弱勢家屬支付安置費用差額及未補助個人用品及耗材等費用之壓力,及紓解機構因物價薪資等齊漲致營運成本增加,實有調增費用之必要,調增費用由縣府全額負擔,養護費由原本每月2萬2,000元(縣府負擔1萬6,800元、中央補助5,200元),調升為每月2萬5,000元,每月縣府增加補助3,000元、安養費由原本每月6,250元,調升為每月1萬元,每月縣府增加補助3,750元;為讓需要特別照顧的長輩獲得妥善服務,縣府全額負擔鼻胃管等管路及氧氣機等其他費用,鼻胃管等管路也由每月800元增加補助200元,調升為每月1,000元、氧氣機費用由每月3,000元增加補助1,000元,調升為每月4,000元,此次調升公費安置相關補助,實質惠及民眾的政策,預計有近170長者受益。
社會處長林文志指出,面對雲林縣人口老化的問題,自張麗善縣長上任至今相當重視社會安全及老人福利服務,響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1 終結貧窮、SDG2消除飢餓及SDG3健康與福祉,積極推動各項福利服務,運用本縣公益彩券盈餘分配款補助長青食堂及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截至114年1月設置長青食堂184處及社區照顧關懷據點178處,112年推動雲林縣獨居長者及弱勢家戶防寒、防餓雙B計畫(Better Food & Better Housing福德好神雙B計畫) ,連結慈善等單位及義工團改善獨居長者及弱勢家戶居住環境,並結合本縣實物銀行提供良好餐飲及保暖衣物,另外針對失智及獨居長輩提供血氧功能D+安心血氧量測手錶及緊急救援系統,透過智慧科技,守護走失及獨居長輩、113年補助百歲人瑞健保費等,建構全面性老人照顧服務網絡,為雲林創造一個幸福宜居高齡的健康環境!
林文志處長表示,失能老人公費安置費用自108年每月增加1,000元後,即無調整,感謝所有公費安置簽約機構,於未調整費用期間,提供弱勢失能老人安置照顧服務,本次調升費用,紓解機構照護成本,確保弱勢失能老人獲得適當的照護服務,維護其基本生活品質。如設籍本縣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的老人有申請公費安置需求,請洽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府社會處老人福利科05-5522666公費安置承辦洽詢。
· SDGs3 健康與福祉確保及促進各年齡層健康生活與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