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日報記者蔡鳳敏/雲林縣報導】雲林農會改選在即 雲林地檢署及縣警察局至斗南分局召開座談會 強化查賄制暴意識,114年度農會改選將於2月15日投票,雲林地區部分農會競爭激烈情形,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黃智勇、主任檢察官朱啟仁、檢察官彭彥儒會同縣警局局長李建民、副局長陳瑞金、刑警大隊大隊長楊承璋、保防科長蘇文俊、保安科長李建興、斗南分局長張明忠、各派出(分駐)所長及偵查隊隊長等人,就即將舉行之農會選舉舉行查賄制暴座談會,對於選情分析,及查察賄選、暴力防制各項工作進行研討精進凝聚共識,全力防堵並打擊賄選、暴力等不法手段介入選舉。
雲林地檢署黃檢察長智勇及朱主任檢察官啟仁分別指出,農會改選在雲林縣相對較為重要的一個選舉,農會改選適用農會法及農會選舉罷免辦法,任何違法、暴力或其他妨害選舉行為,及查察賄選打擊犯罪均有規定,凡賄選買票罪、賣票罪或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犯妨礙選舉罪者,均有相關罰則。隨著選舉日期逐漸接近,絕不容許任何妨害選舉的行為。務必讓本次農會選舉過程平順圓滿。
警察局長李建民提示同仁務必保持行政中立,要時刻踐行法律正當;縣警局保安科長李建興並於會中指導同仁在擔服選務工作時狀況處置,刑警大隊長楊承璋並於會中指導同仁查察賄選案件偵蒐技巧。
分局長張明忠表示,公平、乾淨、平和的選舉,才能達成選賢與能、維護民主基石之任務,本次農會改選視為明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前哨戰,更應慎防賄選或任何不法情事介入選舉,這是我們要堅守的信念,也是我們要努力的目標。
此外,因應今年雲林地區農漁會選舉,法務部檢舉專線0800-024099,雲林地檢署聯合警方、調查局、雲縣府政風處已設立「農漁會查察妨害選舉執行小組」,指派專人受理檢舉電話接聽,呼籲民眾勇於檢舉,如因檢舉人的檢舉而查獲農、漁會法所定選舉的賄選案件,檢舉獎金最高可達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