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化警分局協助精神障礙民眾就醫,健全社會安全網。
【記者田進山/台南報導】善化警分局茄拔所所長楊仲弘日前接獲轄區蓮潭里長陳紫晶來電通報,有男子在善化區善新西路與目加溜灣橋下向不特定人叫囂辱罵,疑似患有精神疾病,請求協助處置。
楊所長旋即指派線上巡邏員警及本人到場處理,發現有ㄧ吳姓男子精神狀況有異,當場咆哮及比中指等不雅手勢,再經查證店家及附近里民,發現最近幾天時常見該民在附近閒晃、自言自語等情後,立即通報主管機關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善化衛生所派員到場評估,經由衛生機關現場評估認符合強制送醫,協同巡佐黃福良、警員蘇基生及黃博楷等人與消防救護人員將吳姓男子往嘉南療養醫院收治,穩定附近居民居住心情。
查本案符合111年新修訂之精神衛生法第48條前項規定,由地方主管機關即衛福機關認定對象是否有就醫必要,再由警政、消防協力完成,兼顧人權及社會安全。
善化警分局長陳俊凱表示,強化社會安全網,除結合各機關網絡體系外,也將串連民間社區的互助力量,攜手網住每一個脆弱家庭及在體制邊緣及需要幫助的人,警察亦為其中一環。本分局同仁恪遵法令秉持著同理心與關懷民眾的熱忱,落實護送精神病患就醫工作,值得表揚。另鑑於詐騙事件頻傳,在此呼籲鄉親朋友,防詐三步驟:透過電話反查,確認來電者身份;跟親友事前約定「通關密語」,作為在電話中查證身分的指標;遵循「1聽2掛3查證」,避免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