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屏東縣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之優異表現,以及協助品行優良優良且家境清寒之學生安心就學,縣府每年辦理一次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之補助。
10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之補助,係依據「屏東縣身心障礙學生獎助辦法」並邀請專家學者及身障團體代表等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審查,補助情形如下:
1、本學年度共計105所學校、566位身心障礙學生提出申請。
2、核定183位學生可獲得獎學金補助(每名學生二千元)共計36萬6,000元整,另有296位學生可獲得助學金補助(每名學生:國小--新臺幣五千元、國中--新臺幣七千元,高中(職)--新臺幣一萬元)共計171萬4,000元整,總計補助獎助學金為新台幣208萬元整。
3、本學年度補助金額較上學年度增加33萬元整。
縣府訂於100年12月3日(星期六)上午9:30假本府文化處廣場舉辦「2011屏東縣國際身心障礙日」系列活動並進行10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之頒獎儀式,預計約有400位來自本縣各校之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教師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