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仍將積極研議後續推動方案
「變更礁溪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98年9月8日第714次會議審議通過休閒渡假區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開發,並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597次會議決議,本案應於審議通過紀錄文到3年內(即101年9月24日前)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並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核定後實施。準此,本案都市計畫已完成審議,但尚未發佈實施。
為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規定期限內,完成市地重劃相關作業,縣政府以公辦方式辦理,於100年8月編列該區市地重劃基金預算,並於100年10月21日送請縣議會審議,經101年4月12日議會審議刪除該項預算,致無法採公辦進行。
內政部都市計畫審議規定期限(101年9月24日前)將屆,基於要完成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並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確保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及促進地方發展,縣政府將積極研議後續因應推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