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警分局為有效防制飆車、交通事故發生,提高見警率,遏阻酒後駕車行為,養成民眾確實遵行『醉不上道』守法觀念,及達到淨化行車空間,維護道路人車安全的目的,警察局鳳山分局8月份除動員所屬警力規劃8次以上取締酒駕、防制飆車等專案勤務,並持續擴大執行威力取締外,另101年8月22、23、24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將於酒後易肇事路段鳳頂路、國泰路、青年路、光復路、五甲路、保泰路、鳳松路、中山東路、建國路執行全國性擴大取締酒醉駕車的專案勤務,以防杜酒駕肇事的發生,幫助民眾養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良好習慣。
鳳山分局分局本(101)年8月份計規劃7次取締酒醉駕車勤務,動員分局警力340人,攔檢盤查汽、機車476件,實施酒測280件,口頭宣導與勸導酒後勿開車62件,共取締酒後駕車違規132件、並將其中涉嫌刑法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罪」者移送法辦63人。
「交通安全」是用路人唯一回家最近的路。每一件酒駕肇事案件,不但造成自己與家人終身的遺憾,更促成社會成本難以計數的損失,有時亦會帶來無辜第三者的損傷,真是損人不利己,誠懇呼籲大家除珍惜自己的交安外,更要關懷他人的無價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