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由犯嫌李○昌、蔡○旺、林○博組成之販毒集團,平日專門在高雄市前鎮地區販賣毒品謀利,並因該犯罪集團成員於100年至101年間,有多次在住處吸毒而遭警方緝捕到案之情形,導致李○昌等人竟異想天開的利用清晨6-8點時段,趁公園裡人煙稀少,而採取面交方式在高雄市前鎮區河濱公園內販售毒品,來規避巡邏員警查緝。案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劉俊良檢察官指揮在案,在101年10月3日執行檢肅勤務,順利將李○昌、蔡○旺、林○博等3名販毒者一併拘捕到案,並起獲販毒證據。
據專案小組瞭解,該販毒集團專門針對在高雄市前鎮地區上班的勞工階層販賣毒品,並採用每包500元的低價行銷策略,案經專案小組於101年8月至10月份長期跟監勤務後,才掌握犯嫌李○昌、蔡○旺、林○博等人,狡猾的採取藏匿公園死角販售毒品事證後,經專案人員配合清晨時段採取警力部署,發現李嫌進行毒品交易後,立即採取包圍模式將李嫌等3人拘捕到案,並起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三級毒品凱他命、販毒專用人頭行動電話、帳簿等證物;全案目前已將李嫌等3人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