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次民眾程○○、女、住高雄市路竹區新民路,長期患有憂鬱症,近來因刑事訴訟案件纏身,導致心情鬱悶,於101年11月06日21時50分許,在高雄市路竹區新民路住處意圖輕生,被其丈夫發現請警方及救護人員協助,湖內分局路竹分駐所警員王建智巡邏獲報,火速趕抵現場,在程婦配偶易○○陪同下王員進入2樓房間,發現程婦躺在房內地板上意識不清,且無法表達言語,其身旁留有大量不明藥物,生命岌岌可危,當救護車抵達時,王員協助救護人員將程婦抬上救護車內,並撿拾現場殘留藥物交予救護人員,以利由醫生診斷,由易男陪同上救護車載送臺南市立醫院急救。
程婦在醫生搶救治療下,已恢復意識,沒有生命危險,據易男向警方稱,其配偶長期患有憂鬱症,加上最近有刑事訴訟案件纏身,導致每天心情鬱悶,本次程婦吞食40餘顆安眠藥,意圖結束自己生命,所幸王員與救護人員及時趕到,得以救回程婦一命,免於悲劇發生,易男對王員及時趕到並協助送醫,再三表達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