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臺灣地區本(101)年第二期稻作正值收穫期,近期受東北季風及鋒面影響,花東等局部地區連日下雨已造成稻作有穗上發芽情形,該署已派員實際瞭解,如有需要當立即啟動災害稻穀收購機制。受災田區農友可依「收購天然災害稻穀作業要點」規定,洽當地農會及民營公糧業者繳交災害稻穀。
繳交災害稻穀比照標準稻穀,每公頃最高收購 4700公斤
農糧署說明,本(101)年二期作天然災害稻穀收購價格,稉種之計畫、輔導收購數量內為每公斤乾穀22元,餘糧收購數量部分為每公斤乾穀20.6元;災害稻穀收購數量為計畫及輔導收購合計每公頃 2,300公斤 、餘糧收購每公頃 2,400公斤 ,總計 4,700公斤 。如農友對繳交災害稻穀有所疑問,可逕向該署各區分署或所屬辦事處洽詢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