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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加強查察液化石油氣分裝場、零售業銷售液化石油氣重量查核,並依法裁處
2012
12/12
23:10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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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2 23:10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針對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抽驗高雄市桶裝瓦斯重量不足情形近三成乙節,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該局自1013月起對全市桶裝瓦斯分裝場、零售業者共計492家進行重量查核宣導工作,上半年共計針對桶裝瓦斯分裝場9場暨零售業225家進行查核宣導工作,總查核支數1466支,不合格支數196支,總合格率86.63%。「液化石油氣經銷業分裝業及零售業供銷管理規則」自101628日發布施行,市售桶裝瓦斯重量不符規則規定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之罰鍰。

市府為加強消費者保障,分別於本(101)920日、104日針對查核結果合格率低於80%之分裝業及零售業,聯合市府消防局、消保官、警察局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共同查察。查察結果計有2家分裝業及零售業8家不符桶裝瓦斯重量容許之誤差範圍規定,將依法裁處新台幣10萬元50萬元以下之罰鍰。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除持續辦理桶裝瓦斯查核外,將不定期安排時間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市府消保官、警察局及消防局等相關單位共同辦理桶裝瓦斯銷售重量及安全查核工作,屆時查核結果將依「液化石油氣經銷業分裝業及零售業供銷管理規則」暨「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查處,以實現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保護消費者權益之最終目的。

上傳時間:2012-12-12 23:1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何才雄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