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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喝酒請指定駕駛、搭小黃或「代駕」方式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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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12-27 15:04   更新日期: 2013-12-27 23:48   新聞發布 中壢監理站 / 桃園市 報導  

【新聞發布中壢監理站/桃園市報導】

又到了尾牙聚餐的時刻,在這冷颼颼的季節,無論是小酌或暢飲,皆請堅守「喝酒不開車」原則。為全力防制酒後駕車,各縣市警察局亦將從即日起提高取締酒駕擴大臨檢的執法密度與強度。酒駕違規不只會被處最高新臺幣9萬元的重罰,還將面臨吊扣、吊銷駕照和移送法辦的處罰,請大家切勿心存僥倖,酒後務必指定駕駛或搭乘計程車返家,千萬不要因酒駕害人害己,造成終生遺憾。

承辦單位:中壢監理站

聯絡人:第四股股長 彭賢富

聯絡電話:(03)4253990分機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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