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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超商買文具 竟查獲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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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2-24 02:36   更新日期: 2009-02-25 22:26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 苗栗縣 報道  

【天眼日報記者黃義雄/苗栗縣報道】

苗栗警分局頭屋分駐所警員邱耀瑋,於98年2月20日下午4時至6時擔服家戶訪查勤務,在下午5時20分許前往轄內尖豐路7-11超商購買文具及執行家戶訪查簽巡時,發現超商雜誌區內有一名年約25歲男子形跡可疑,假藉翻閱雜誌而不時抬頭注意警方舉動。

警員邱耀瑋發現後,也以要翻閱雜誌名義而靠近該男子,並與渠聊天,取得這名男子的姓名及身分證號後,立即用警用小神捕電腦進行身分證號查詢,結果小電腦嗶一聲,賓果顯示該男子為通緝犯,邱員發現後,考量當時假日超商人潮眾多,且雜誌區還有多名女性,怕當場告知逮捕會引發男子的反抗而傷及無辜民眾,邱員遂以聊天交朋友之方式,連哄帶拐方式將該男子帶到距離超商不到30公尺的分駐所,沿途步行時還不斷與男子聊天來解除對方的心防,直到進入分駐所內即刻告知對方已遭法院通緝,將渠逮捕。

男子遭逮捕時還一頭霧水,不知發生什麼事情,直問警方為何要抓渠。

警方調查,該男子名為戴○良(26歲、住大湖鄉),父母離異,目前沒有工作,日前因沒有參加軍方教育點召,而遭到法院以妨害兵役條例發佈通緝。戴男告知警方,騎車經過超商時,因口渴想買個飲料來喝,並看雜誌休息一下,看到警察前來,所以好奇看了警方兩眼,反而引起警方懷疑,遭到逮捕,直呼倒楣,憑說連看個雜誌都有事。

警方發現戴男父母離異後便獨自出外打拼,但因為時機不佳工作機會少,找了很久都沒有消息,加上自己學歷不高,又有前科更是難上加難。現在又違反妨害兵役條例被警方逮捕,真是夠倒楣。警方雖然同情他的遭遇,但仍依法將他移送苗栗地檢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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