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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府澄清後站都更案與桃園合宜住宅採購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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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4-06-01 16:27   更新日期: 2014-06-02 00:03   天眼日報記者 顏秀玉 / 新竹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顏秀玉/新竹市報導】

有關民眾因遠雄建設公司涉及桃園縣合宜住宅採購案新聞,質疑新竹市後站都更案適法等情,特澄清說明如下:

新竹市政府辦理火車站後站地區都更案於去年10月公告招商,依都更條例施行細則第5-1條準用促參法規定辦理,再依「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組織及評選辦法」規定以公開評選方式評選出遠雄公司為最優申請人,已於今年2月26日與遠雄建設公司簽約辦理第一期F1-1區之都市更新案,刻正進行前置居民意願整合作業及環評鑽探工作。

當時參與投標者計有遠雄及榮工工程等二家公司,榮工參照原規劃採行三棟18層樓之規劃設計;遠雄則結合李祖原建築師為合作團隊,採二棟26層樓三能一雲的遠雄二代宅規劃,取得較大之空地比與良好之通風採光效果,而獲得評選委員之青睞。另權利金開標結果二家相同,共同負擔比則遠雄50.66較榮工52.65為低,綜合評選審選會委員評分結果,由遠雄獲選最優申請人。因此開放競爭的結果,所降低之共同負擔比計有2%,折合約有新台幣2億元之效益,將回歸由現地主:台鐵局、國產署、國防部、新竹縣政府及60幾戶私地主等依更新前價值比率共同分配。

後站都更案之招商過程中市府無需花一毛錢即可辦理開發,相關地主依都更條例的規定,得以公正公開透明的方式參與房屋之重建分配,在過程中地主能明確知悉參與者應分配之權利比例,其與桃園縣合宜住宅循政府採購法辦理之評選方式有所不同。且目前後站都更案因變更規劃設計,尚須重新擬具都更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書,再與所有地主進行協商、徵求地主同意、辦理公開說明會,並送至本市都更審議會審議通過後,才得發佈實施,始得進場施工興建,所需耗費時間較一般建案更長久,與一般建築開發案性質迥異。

火車站後站地區長期以來低度利用,市府除設法協助台鐵拆除破舊宿舍外,更爭取中央補助開闢20米計畫道路,配合完成都市計畫個案變更,基地範圍內更獲得交通部六千多萬元補助設置交通轉運站,預計於今年八月完工使用,可有效改善前站地區交通問題。市府團隊自101年從台鐵局接手後站都更案主導權後,即不遺餘力推動後站更新,除進行居民和地主溝通協調及召開說明會外,更召開招商說明會完成相關招商簽約事宜。目的和理念都在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使後站地區成為綜合商業、餐旅、休閒、美食、購物、商辦等機能之城中城和都會時尚中心,透過未來前後站連通設施活絡前後站之商業活動圈,帶動後站地區活化再生。

針對媒體報導遠雄公司涉及桃園縣合宜住宅採購案之事,兩案性質截然不同,市政府會幫參與都更之公私有地主,加強把關及監督工作。另本府亦尊重民眾之言論自由,惟如有破壞市府清廉形象,或穿鑿附會、以偏概全或以訛傳訛之情,實非市民所樂見,新竹市府特予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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