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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檢查加油槍公差 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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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4-12-04 10:12   更新日期: 2014-12-05 08:11   天眼日報記者 黃興旺 / 新北市 分享  

【天眼日報記者黃興旺/新北市分享】

消保官檢查加油槍公差 保障消費者權益

高物價時代來臨,生活物價日增,尤其汽車為交通工具,油價波動則影響民眾生活支出。新北市因人口密集,加油站四處林立,加油站屬於高度危險公共場所,故而加油站公安至關重大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以下簡稱市府消保官)為保障市民消費權益與安全,特於日前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市府經發局及消防局前往板橋、中和及新店等地之加油站實地檢測油槍出油量及場所公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經本次調查後發現各加油站所使用之油槍,均符合油量公差標準規定。本次共抽檢中和、永和、板橋、新莊、三重、蘆洲、新店及土城區等8家民營加油站251支加油機,合格251支,不合格0支,合格率100﹪(如附表)。加油站設施安全部分各站亦依法完成自主之每日、每月及每半年安全檢查,並製作有檢查紀錄備查及依「石油業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及意外污染責任險」,投保總保險金額2,400萬元以上之保險金額。

市府消保官表示,由於法定油槍出油量檢測誤差範圍容許值在千分之五以內,但對於短發數量誤差較大加油站部分,市府消保官則令業者應即刻進行油槍校正,以避免該油槍短發現象,而影響消費者權益。另就蘆洲台塑全國加油站及新店中油華城加油站(12月啟用相關設施完成)內之自助加油區內進行稽查,經查該等自助加油區之油槍開關檔片均已拆除,且現場亦能提供自助加油操作流程說明,有助於確保消費者自行操作加油設備時之安全。

市府消保官表示加油槍檢查合格會黏貼有「查」字合格單,但若經檢查不合格加油機,依規定除去曾經檢定檢查合格印證,加貼「停止使用」單;若檢查不合格或檢定合格有效期間屆滿未重新申請檢定仍供計量使用,經查獲將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市府消保官呼籲民眾加油時對加油機準確度有疑慮時,可向經濟部標準局或該局各縣(市)分局檢舉反映,服務電話為(02)2834-8456(代表號),經濟部標準局將迅速派員處理,而可保障消費者權益。

附檔: 103年加油站公安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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