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警消新聞 > 新營分局2月13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暨『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

新營分局2月13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暨『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5-02-13 23:26   更新日期: 2015-02-13 23:26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山/台南市報導】

經內政部警政署統計100102年各月酒駕肇事死亡人數,發現每年10月至次年3月為酒駕肇事死亡之高峰期,因該期間天氣逐漸轉涼,且正值聖誕佳節、農曆尾牙及春節連續假期,民眾常飲酒助興或食用薑母鴨、麻油雞等食品驅寒,較容易因一時疏忽而有酒後駕車或肇事之情形。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為遏阻酒後駕車行為,消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發生,於104213日執針對轄區各主要道路、易肇事路段,規劃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實施全面稽查、攔檢取締酒後駕車違規行為。

新營警察分局呼籲,民眾如食用含有酒精之食品後應避免駕駛車輛,可指定未喝酒的友人代理駕駛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等方式,該分局亦有提供「代叫計程車」服務(服務電話:06-6323297),民眾可善加利用,才能歡樂暢飲、平安返家;另飲酒或食用含酒食品後應有充足的休息時間,俟體內酒精代謝完成後再駕駛車輛,如晚上聚餐有飲用酒精濃度較高的酒類,隔日早上仍應避免駕車,以免體內尚有未代謝完成之酒精影響駕駛安全。

希望各位駕駛朋友切勿心存僥倖,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安全法則,愛惜自己的生命以及尊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切勿酒後開車,以保障行車安全;惟有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