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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門再告中區國稅局前局長鄭義和等三名官員 造假稅單強搶民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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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07-17 23:50   更新日期: 2020-07-17 23:50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中市報導】

被稱為「台灣法稅照妖鏡」的太極門假案,爆出官員貪圖獎金違法徵收內幕,引發各界關注。7月17日(五)上午10點半,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蔣瑞琴及10位太極門弟子代表,再度前往台中地檢署按鈴控告前中區國稅局長鄭義和、稅務員彭明珊及林雅菁涉犯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近200位平反1219行動聯盟志工也到場聲援。

太極門弟子表示,這個案件自始就是「無中生有」的政治整肅假案!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成立54年來,從來沒有課稅問題,卻因前檢察官侯寬仁無中生有製造政治整肅刑事冤案,國稅局違反程序,未經刑案確認所得性質且沒有調查,直接以補習班名義違法對太極門發出6個年度的假稅單。稅案源於刑案,國稅局應等刑事判決確定所得性質,但鄭義和、彭明珊及林雅菁卻搶先在判決前開單,而且瀆職未依職責調查,直接開出假稅單,涉犯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民國)96年刑事法院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最高行政法院也判決認定太極門為氣功武術修行門派,敬師禮為贈與。108年國稅局也已將80、82到85年5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全部更正為零,卻獨留81年度假稅單侵害太極門上萬弟子宗教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文化生活權,浪費行政資源、社會資源,浪費公帑,傷害國家,傷害人民。

蔣瑞琴表示,99年6月17日立法院公聽會上,時任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及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蕭樹村當場同意,撤回81年度綜所稅之強制執行,並允諾2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務案件。同年7月22日財政部已決定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但至今仍未撤回,甚至違法強行拍賣。10餘年來,太極門師徒飽受違法稅單迫害,遭受財產及名譽損失甚鉅,精神長期陷於極大痛苦。

今年7月13日太極門假案平反13周年紀念日當天,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張靜律師在「民主國家的政治整肅案件探微−以太極門假案為例」國際論壇中表示,太極門81年度綜所稅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誤認為補習班學費以致須課稅,此乃司法不法;遭判決確定後,國稅局持以移送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此乃行政不法。對於國稅局的違法課稅與行政執行署的違法強行拍賣,如太極門師徒受有損失,國家應負賠償責任。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承辦人員,太極門師徒得依民法第186條第1項請求民事侵權賠償責任。對於明知不應徵收而強制徵收租稅,均應有刑法第129條第1項及第3項之既遂或未遂刑責。

告訴人陳小姐表示,來到台中地檢署按鈴告官,就是要告訴違法造假的官員,我們決不容許假稅單、真搶錢的事,再持續迫害人民。詹先生控訴,我的敬師禮明明是贈與,無憑無據的說成補習班濫開稅單,侵犯人權強搶民財,迫害太極門師徒24年,已經忍無可忍。希望司法能夠還給人民公道,嚴懲違法官員,解救所有台灣人民免於因為少數人之錯而毒害全國。張小姐表示,國稅局竟依不實起訴書開出假稅單,汙衊我們師徒情誼!敬師禮是贈與,憑什麼課稅?郭小姐質疑,81年度稅單明顯是錯的、假的,怎麼還能強行查封拍賣?只有對行政機關有利的判決才是判決,對人民有利的判決都是空氣嗎?這算什麼民主法治的國家?

太極門弟子表示,官員違法造假,假稅單真搶錢,除了太極門案例,社會上還有很多比疫情更可怕的稅災,讓人在暗夜哭泣,含冤無法伸張!包括台中一位公益律師黃文皇莫名背負上億假稅單,黃文皇律師的當事人生病期間,財產1億5,000萬元被繼承人脫手,國稅局因此開給黃文皇1億1千多萬稅單,並威嚇若不繳就送強制執行,多年背負沉重壓力,讓黃文皇曾多次有輕生念頭。欠1.8萬交通罰款房子遭拍賣的基隆陳青旭、補習班沒買成卻被課稅毀了大半人生還罹癌的吳沛純等,都被莫須有的假稅單誣陷纏身,痛苦萬分。

太極門迄今已陸續提告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多位涉及違法瀆職官員,太極門弟子重申,保護人民是國家的基本責任,絕不能縱容少數不肖官員綁架整個國家,強搶人民財產,並強調國稅局如果不馬上撤銷假稅單,一定告到底,絕不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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