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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門被凌遲24年 專家呼籲行政機關不要做違法判決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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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07-19 20:22   更新日期: 2020-07-19 20:22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今年7月13日是太極門假案刑事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13周年,卻驚傳將被行政執行署要違法強行拍賣,引發各界譁然。當天在台大舉辦的研討會,前美國總統柯林頓顧問肯尼斯.雅各布森教授(Prof. Kenneth Jacobsen)透過影片呼籲太極門假案應該結束,不要讓濫用權力的政府官員如同癌細胞一樣擴散到全身。台灣永社理事長黃帝穎律師呼籲行政單位及早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違法稅單;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律師暨執行主任林天財表示,24年來太極門為真理的努力不懈,已經形成一面「法稅照妖鏡」,照出諸多法稅問題。當政府部門發現處分是錯誤時,不管時間過了多久都應該還給人民一個公道。

民國85年侯寬仁檢察官以假證據、假證人蓄意製造出太極門假案,國稅局未經查核,僅憑起訴書就開出80-85年6個年度的假稅單。96年刑案三審判決無罪、無稅,認定敬師禮是贈與屬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無任何課稅問題。108年國稅局終於將80、82到85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更正為零,獨留同性質81年度的錯誤稅單未更正,甚至要違法強行拍賣!

肯尼斯.雅各布森教授表示,深入研究太極門假案後,他所看到濫用權力的情況,以太極門稅務假案最嚴重。台灣與美國法律都有「證據法則」與「程序法則」之相關法律。對於一個民主憲政國家而言,他深深了解沒有對法治的遵守和堅持,就會無法無天。他表示,政府官員濫用權力影響的不僅僅是濫用權力的受害者,而是影響了所有的人。他指出,太極門案歷經24年的煎熬,他們不僅堅持不懈地反對政府對他們不公平的稅收,而且反對掌握權力的人濫用權力。然而肯尼斯.雅各布森卻表示,令他很不安而難以置信的是經過幾十年的戰鬥,民眾依然還在與這些壓迫勢力爭鬥。他認為如同許多法院發現的81年度與80、82、83、84、85年的案件沒有什麼不同,就該根據公平原則、衡平法原則予以結束,讓正義得到伸張,而不是隱匿證據或捏造證據。他表示,就如美國一樣,大多數都是守法的好人。但問題是有少部份的人不是好人,且擁有權力──他們如同「癌細胞」,絕對可以腐敗組織,必須被阻止。

黃帝穎表示,國稅局處分太極門假案怎麼會只有81年度和其他年度不一樣?這已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及行政自我拘束原則。所謂行政自我拘束原則,其概念就是國家行政單位對於一個相類似的事實,不能前面恣意認為是A,後面卻想到是B。他認為刑事案件嚴格證明沒有罪,也不應繳稅,國稅單位在沒有那麼嚴格的情況下還做相歧異的判斷,已違反行政自我約束原則。我國憲法第七條提到支配國家各機關權力的行使,在一般法律原則之外還包括自我拘束原則,不能恣意或專斷去判斷。另外大法官釋字571號解釋理由書,甚至提到就連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也應受平等原則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更遑論下級執行的稅務機關。而行政法院判例也提到,依據憲法平等原則要求行政機關對於事物本質相同的事件,應做相同的處理。在此案中稅務機關不遵照民國99年在立法院舉行之公聽會決議事項,也已違反誠信原則。該公聽會包括財政部次長和中區國稅局副局長等等都同意要撤回稅單,並同意2個月內解決,當時的承諾也是應受誠信原則拘束。他呼籲行政單位不應該「做違法判決的奴隸」,及早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81年度違法稅單,讓法律朝有利於人權實踐的方向去解釋。

林天財律師表示,24年來太極門為真理的努力不懈,已經形成一面「法稅照妖鏡」,照出諸多法稅問題。最近民間司改團體呼籲刑事審判應引進陪審團制度,因為許多司法判決審判,不是站在人民這一邊,不符合人民的法感情。現在更有一些民間團體呼籲行政法院更須要引進陪審團制度,以改善「駁回法院」之惡名。他認為尤其是太極門假案,更值得探討。太極門案件如同照妖鏡般照出了幾個關鍵問題:起初國財稅單位並沒有任何證據,就開單課稅,可見國稅局為所欲為,損害人民權益;此外本案本來是刑事案件,行政法院更應以刑事判決確定才開審,因為基礎依據都是從刑案而來,但是行政法院卻在94年就自行判決,才造成81年案之枉法裁判,這也凸顯行政法院也是為所欲為損害人民權益。又最高行政法院107年的判決肯認96年刑事案件三審無罪、無稅的判決,符合再審提出新事實新證據之理由,但又自己站在國家高權的地位,表示此案已超過五年不予再審,顯露出其非站在人民權益的立場。林天財認為,現在已經是21世紀民主國家,國家不應再存在高權思維。林天財指出,在德國對人民不利的處分,當政府部門發現處分是錯誤時,不管時間過了多久都會還給人民一個公道。因此法務部或行政機關對於確定判決不能撤銷的觀點,是完全違背人權的觀念,不應該存在於21世紀的人權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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