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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檢通知不漏接!中市府籲主動向監理站更新車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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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08-12 16:53   更新日期: 2020-08-12 16:53   府會記者 黃建彬 / 台中市 報導  

【府會記者黃建彬/台中市報導】

為改善臺中市空氣品質,臺中市環保局多管齊下落實防制作為,考量在道路上行駛的機車也是小型移動式煙囪,有效納管車輛完成定期檢驗符合排放標準,亦是重要空污防制指標之一,統計至109年6月底,臺中市機車定檢率高達94.1%為全國第一,相較於去年同期88.9%,再提升5.2%,感謝市民積極踴躍完成機車排氣定期檢驗,顯見市民對於機車排氣定檢之環保政策及觀念已有高度認知,對於臺中市空氣品質改善也有很大助益。

臺中市環保局每月皆主動寄發明信片提醒車主應實施機車定期排氣檢驗,但仍有車主反映未收到排氣定檢通知,導致機車逾期未檢驗。環保局表示寄發機車排氣定檢明信片,皆以車主登記之車籍地址為寄發地址,倘若車主已遷移他處而未居住於車籍地址,務請儘速主動至監理機關更新車籍地址,以免未收到機車定期排氣檢驗明信片通知,逾檢驗期限而遭受告發處分。

環保局提醒民眾,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未於期限內完成排氣定檢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定檢不符合排放標準且未於一個月內複驗合格者,可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若超過應檢驗日起6個月,經通知仍未改善者,可再處3,000元罰鍰,若通知後仍未改善最重可註銷其牌照。

若民眾要親臨環保局洽詢環保事務,需留意原環保局廳舍因配合國定古蹟「臺中州廳」修復工程,目前已搬遷至「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千萬別跑錯地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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