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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署違法拍賣太極門 蘇友辰:官員稱依法執行經不起考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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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10-02 20:42   更新日期: 2020-10-09 19:18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國家何時成了霸凌人民的機器?太極門案件是侯寬仁造假抹黑下的一樁假案,無辜遭羈押被告都已獲國家冤獄賠償,然國稅局和行政執行署竟還能聯手強搶民產?2020921日中華人權協會司法改革小組委員蘇友辰和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趙子榮,在參與「停止國家暴力 共塑台灣法稅環境和平」的論壇中,均以蘇建和案為例,聲援太極門表示,如果一個死刑案都可以因為有問題而不被執行,希望法院能夠認錯,自我修正,保護善良,以消弭社會的不安。

蘇友辰聲援表示,今天是個自由、民主、法治、人權、追求全世界和平的年代,過往的戒嚴跟白色恐怖已該成為絕響,然而國家機關包括行政、法務、警察、司法以及執行單位,在執行公權力時,如有違法濫權,就可能形成國家暴力,都可能造成人民的恐懼和社會的動盪不安。他們經常藉口依法行政,依法裁判,依法執行作為護身符,然仔細深究是經不起考驗的。

蘇友辰指出,行政執行署違法拍賣太極門苗栗的土地,所憑據的81年度綜所稅(最高行政法院95年判字第2006號的確定判決),是違反實質正義所形成的執行名義,但從事後的各種證據,以及最高行政法院107422號判決顯示,太極門不是補習班,沒有所謂勞務給付的所得問題,國稅局開單課稅是個重大錯誤,特別是相同課稅事實要件,其他8082-85年度,國稅局都已經自行更正為零,可以說是種認錯,若非有重大利害考量,新竹分署怎麼敢冒被控告瀆職的危險,要蠻幹到底呢?

蘇友辰以蘇建和案為例,一樣有了確定判決,有了執行名義,如果發現錯誤,有擔當地拒絕錯誤判決的執行,可以保護無辜受害生命,這是值得大家欽佩的法律人。案件送到法務部,時任法務部長馬英九花了七天六夜看了全卷,認為問題很多,曾公開向媒體宣示,如果他貿然執行槍決的話,他良心不安而且晚上會睡不著覺,所以他決定槍下留人,堅決不批准執行。當時還請檢察總長提了三次非常上訴,尋求救濟平反,由於律師團結合民間的力量,進行抗爭,街頭遊行示威不斷,當時監察院也提出九大糾正,邀請最高檢察署追究相關的行政違失,這時一、二、三審判過的法官舉行聯合記者會,強調律師胡說八道,逼迫馬英九趕快執行,但馬英九不為所動,後來歷經廖正豪、城仲模、葉金鳳、陳定南幾位部長都拒絕執行,三個人才不至於成為地下冤魂!

趙子榮表示,如果一個死刑案都可以因為有問題而不被執行,那麼經過行政法院判決確定的81年度的稅捐為什麼會去執行?表面上看都是合法的,法務部的官員也說是依據確定判決的執行力去執行的。蘇建和案也是合法的啊,也是可以依法執行死刑的啊,為什麼當時會沒執行?就是因為有問題。

趙子榮質疑,81年的那位法官是否判太快?沒想到刑事判決在之後陸續確定,80年、82年到85年的稅捐後來才被更正為零,所以前面的判決雖然看似合法,實際上是有問題的,既然是有問題的判決,行政執行署就不應該執行。但就是為了獎金。國家現在有很多制度亟待改進,第一個就是獎金。獎金會讓人變得貪婪,導致會做出自私的行為,因為人都是自私的。第二是司法制度,在刑事判決有非常上訴制度,可是在民事判決跟行政法院的判決是再審制度,從太極門案件就可以看出制度上的確有一定的漏洞存在,如果太極門案件都如此,那麼一般百姓一定也會遇到同樣的問題,很多案子都可以在其身上找到痕跡,所以太極門真的很不簡單,有人說是稅法的228,現在又變成死刑的蘇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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