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起床/雲林縣報導】
環科大因應109學年度學雜費收入減少及收支嚴重失衡,並追求永續經營,進行薪資調整。為顧及不過度衝擊教職員工之生計,本次薪資調整教職員工之本俸、職務加給或相關津貼均維持不變,亦無「欠薪」之情事,截至10月20日止僅剩8位尚在協商中 (2位與本校協商,另6位聲稱委託某工會組織),協商中之教師,該校仍支付其本俸。本次薪資調整內容為:支付教師學術研究費或職員專業加給之40%;此外,薪資不足45,000元之職員工以及到職未滿一年者,則不列入薪資調整對象,對於薪資調整後低於45,000元者,即以45,000元支薪,以講師級教師為例,若含其上課超鐘點,每月可領取約54,000之薪資。對於不同意上述薪資調整內容者,該校亦提供資遣優惠方案,內容如下:109年8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支領全薪,110年2月1日至7月31日,依據「教育部鼓勵私立學校加發教職員資遣慰助金推動原則」支付資遣後之薪資。截至目前,已有95.2%的教職員工同意前述方案,願意和學校共體時艱;該校曾於9月1日、9月8日及9月9日,分別由校長、人事室主任與尚未簽屬之同仁進行懇談,聯繫過程,前述6位教師中有部分不願意接受邀請進行協商。 再者,該校於10月15日再次邀請上述6位教師進行協商,惟前述同仁透過某工會來函告知其訴求,學校基於誠信及公平公正原則,並維護大多數同仁權益之下,若上述6位教師願意接受支領本俸加四成學術研究費或辦理資遣的前提下,學校願意繼續與其進行協商。另,上述6位教師中有部分在校服務期間多次教師評鑑未獲通過,且拒絕新型冠狀肺炎防疫期間相關輪值協助與安排,期盼同仁們能夠以環球科技大學的永續發展,做為最大訴求。本次薪資調整的過程,除經過校務會議決議,學校進行薪資調整是為了追求永續發展不得已的作法,也深知會有少數同仁不願意配合或認同,但學校董事會已經善盡資金籌措及校務監督之責,校長及所有教職員工應該善盡校務經營管理的權責,以追求全校教職員工生的最大權益。感謝教育部及社會各界對於學校校務經營長久以來的支持與諒解,並感謝絕大部分願意共體時艱的同仁們。 「危機就是發展的續航力」本次薪資調整之後,我們更有信心一起面對高教寒冬,精進校務推展,我們將持續加強學生品德教育及輔導其充分就業,精進辦理社會關懷相關活動;薪資調整只是學校進行開源節流的工作之一,未來將持續落實各項改革工作,以力求環球科技大學永續生存與發展。另外有關陳俊霖老師一案,該校說明如下:一、陳俊霖老師自96年9月16日至本校服務,至今已13年,其教師評鑑自102-105學年度連續四年未通過,依據本校「教師評鑑辦法」第四條及本校「專任教師聘約」第十二條規定,經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三級三審,決議予以停聘,並於107年7月5日環球科大人字第1070000599號函陳報教育部在案。二、依據本校「專任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第七條第一項明文規定:「講師一年一聘」。陳師之職級為講師,聘約至109年7月31日到期。 因陳師停聘公文教育部尚未核定,本校依「專任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給予陳師109學年度聘書,聘書於109年7月3日委託系主任發送,因陳師一直未領取,本校人事室再次於109年7月15日以書面及專人親送通知陳師於7月17日前至人事室領取,通知書中載明未於期限內領取,則視為不應聘。經學校三次通知,陳師仍拒領新學年度聘書,本校為求慎重起見,於7 月27日寄發存證信函告知陳師聘期至109年7月31日終止。三、陳師聲稱所持之108學年度聘書至教育部來文核定其停聘日止,仍在有效期間內,本校在7月15日即告知陳師「至教育部來文核定其停聘日止」,是指在聘書有效期間內才生效。陳師於109年8月提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確認聘任關係,及向法院聲請暫時狀態假處分,法院裁定於兩造間確認聘任關係存在事件判決前,按月給付陳師新臺幣59,058元。 本校已於109年9月30日配合法院裁定暫時支付陳師8、9月新台幣112,211元(扣除薪資所得稅額5,905元),但陳師竟向法院提出本校未履行,實屬扭曲事實,敬請各界諒察,本校亦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