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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稅濫罰卻無理由?民團批納保法淪為空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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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11-08 02:19   更新日期: 2020-11-08 02:19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20171228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簡稱「納保法」)上路以來,已近三年的時間。前行政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陳冲董事長日前指出,財政部不需任何理由就可以跟人民要錢!「無理由稅單」使得「納保法」失去了保障納稅人權益的實質效用;偏重於「稅捐」的保護,卻無法保護到「納稅人」,呼籲各界必須重新檢視「納保法」!

陳冲指出,國稅局的稅單上必須敘明算式及課稅理由,國稅局不能球員兼裁判。當人民收到了稅單就是要繳錢!沒有說明法源依據及理由,更沒有清楚說明計算方式,使得人民本可訴願的部分,成了沒有依據。納保法的實行,卻沒有保護到納稅者。

長期推展賦稅人權的法稅改革聯盟(法盟)也舉例表示,陳冲所說的「無理由稅單」,像公益律師黃文皇、企業家簡永松、奢侈稅受害者李泳賢、歸國學人葉揚春、發明家L博士、補習班沒買成卻被課重稅的吳沛純等數不盡的稅災案例,當事人有的已經死亡、重病、妻離子散,大好人生化為烏有;也讓HANG TENGIORDANOBaLeNobossini等四家知名港商服飾連鎖公司吃盡苦頭!幾年前由於對稅務認知的不同,被國稅局冠上「逃漏稅」之名,除要求補稅外,更重罰8倍左右之罰金,四家港商合計遭重罰近新台幣53千萬元。四家港商雖然皆向行政法院打官司進行行政救濟,卻全部以「敗訴」收場。

四家港商還聯合向一府四院(除考試院) 遞出陳情函,表明皆誠實納稅,卻遭國稅局「恣意曲解事實、補稅濫罰」。迄今,已有兩家港商撤資台灣;如此「殺雞取卵」的無理由「苛稅」,不僅重創台灣的國際形象、逼走企業,更使得外商對台灣投資卻步。最後不僅課不到稅,受害最大的還是人民的工作權與生存權。

台灣的法稅制度,一直以來都存在著極大的問題!法盟指出,有稅務獎勵金的驅使,稅務人員有動機開假稅單,而且不需要舉證。人民如果有異議,稅務人員可能開始討價還價,要人民多少繳一點。倘若不服,想打行政救濟,訴願還必須先繳納半數稅額或提供擔保,不然,財產便會被強制執行。再者進了行政法院,人民敗訴率高達九成,更讓稅務機關有恃無恐。法盟舉例,台中高等行政法院2012年林秋華法官共審68件稅案,人民全軍覆沒,百分之百敗訴;同年劉錫賢法官共審56件稅案,人民全部慘遭滑鐵盧,同樣百分之百敗訴;2016年莊金昌法官共審54件稅案,其中53件人民敗訴,另一件只是將罰鍰減為一半,人民還是敗訴,等同百分百敗訴,其裁判是否公正?值得各界關注。

近日法盟極力救援的「太極門假案」,更是國稅局「無理由稅單」的違法經典之作!延宕24年的太極門案被學者稱為法稅照妖鏡,太極門師徒一直相信政府、遵守法令,希望在漫長訴訟中爭取正義。96713日,最高法院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認定敬師禮是贈與性質,屬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98年太極門師徒更獲得國家冤獄賠償。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判字第422號判決,認定太極門為氣功武術修行門派。108年國稅局終於將808285年度與敬師禮相關之課稅處分全部更正為零,獨留同性質的81年度未更正,甚至行文行政執行署違法強行拍賣!人民沒欠稅卻遭政府強行拍賣、收歸國有,這是嚴重的人權侵害事件!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統計,108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是1104萬件,今(109)年最新統計到9月份,已經高達1270萬件,這樣一個可怕的數字,代表了台灣平均每兩人就有一人可能面臨強制執行。這樣子的數字背後,究竟隱藏了多少違法的官員,為了貪圖績效與獎金,不顧一切強搶民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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