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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再審5年期限不當!陳逸南呼籲盡速修法終結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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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11-09 21:11   更新日期: 2020-11-09 21:11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10月24日聯合國日,是紀念「聯合國憲章」生效而設立的節日,全球各地舉行活動以紀念聯合國的目標及功績,台灣北社理事、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逸南當天出席在台北舉辦的「2020年聯合國日—台灣,人權了嗎?建設希望未來 我有話要說」論壇,呼籲行政訴訟的再審制度應該修法,不該有5年的期限,國會及立法委員盡速修法。

長期觀察台灣改革的歷程,陳逸南回顧台灣過去經歷38年又56天的戒嚴統治,雖已解嚴33年,卻仍發生9月19日的竹北黃姓志工媽媽事件,陳逸南指出台灣檢察官並不全是公義的代表,很多是好的,但壞的檢察官卻變成統治者的工具,對號稱自由民主的現代,為何還有白色恐怖現象,對基隆陳青旭以及竹北黃姓志工媽媽等濫權執行案件,陳逸南質疑指出,是法學院學生沒被教好? 或是威權統治的黨國幽靈還在台灣的空中飄盪?

陳逸南指出2009年台灣已將聯合國人權兩公約納入國內法,人權兩公約的精神,包括台灣的法律及法院的判決都應該適用,但他發現,在行政處分的司法審查上,並未依照兩公約精神,行政機關往往不理會法院的判決,例如太極門案,5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稅單都已更正為零,為何(民國)81年度還在?陳逸南表示,他從2001年就參與太極門案件平反,他認為官方以81年度被最高行政法院做出最終審判,不受理人民提出再審之請求,是不符合兩公約精神。陳逸南認為,行政訴訟的再審制度應該修法,不該有5年的期限,呼籲國會及立法委員盡速修法。

陳逸南再舉許多司法濫權案例,例如,2005年聯華電子曹興誠董事長因和艦案被約談,纏訟5年獲判無罪後,曹興誠放棄台灣國籍移民新加坡,不願再當中華民國的公民。根據媒體報導曹興誠對台灣司法非常失望,檢方隨便監聽、任意搜索、起訴。陳逸南指出,台灣檢察官的問題很多,例如太極門案,侯寬仁一手遮天,至今還不能了結,行政執行署很多高官都是檢察官出身,他懷疑檢察官之間有互通,在案子的處理上,不能讓侯寬仁過於難看,所以行政執行署才不理會民團對太極門案的聲援與陳情抗議。而對竹北黃姓志工媽媽被隨機逮捕的案子,陳逸南質疑,按照憲法與兩公約,人民舉牌屬於表現自由的行為,是沒有問題的,為何警察會這麼兇? 是警察法學知識不足? 或是故意要整人民?

陳逸南認為,太極門案纏訟24年,若是一般人民早就不存在了,幸好太極門師徒很團結,為了愛與和平、公平正義,堅定往前走,希望政府要聽到人民的聲音,趕快了結太極門假案,還太極門師徒清白,否則台灣要達到真正的自由民主與法治,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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