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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竹北事件 新竹縣警局再度誤導視聽 法盟10問要求還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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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11-29 13:01   更新日期: 2020-12-03 02:03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新竹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新竹市報導】

919竹北事件」志工和平舉牌竟遭竹北六家派出所員警非法逮捕事件,爭議不斷!多位跨黨派新竹縣議員自11月4日起,於議會連番質詢新上任的新竹縣警察局長吳敬田。此案獲新竹縣長楊文科與議長張鎮榮高度重視,兩人主動聯繫法稅改革聯盟志工至會議室說明案件始末,並指示吳敬田應以最大誠意解決問題。為此,法稅改革聯盟深表謝意。11月25日警察局對連日縣議會議員質詢與法稅改革聯盟訴求回應發布新聞稿表示,因相關逮捕與員警被提吿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階段無懲處員警之理由;未來將針對員警法制觀念、執法態度及技巧加強教育訓練;將遵循內政部警政署頒布「警察機關偵辦刑案及處理新聞偵查不公開原則注意要點」辦理。法稅改革聯盟(法盟)對其不願面對真相、持續推諉塞責之處理態度表達強烈不滿。法盟針對竹縣警局在處理919竹北事件上的種種違法與不當,提出十大問題,要求吳敬田局長一一回應:

1.9月19日當天,六家派出所逮捕第一次到竹北該地舉牌的黃姓志工事件,李貴芬執行官究竟何時提告,吳敬田與前竹北分局長謝博賢及前六家派出所所長葉日仁說法不一,到底誰說的才是實話?

2. 六家派出所警員9月19日當天逕行搜索地上非黃姓志工所有之袋子,把違法搜索找到的舉牌隨意塞給黃姓志工再指控她犯罪,顯然已有預設立場,何以不追究警員違法或不當行為?

3. 黃姓志工被認定為現行犯,卻未被告知所犯罪名,警察辦案逮捕現行犯可以不當場告知所犯罪名是甚麼嗎?刑事訴訟法第89條規定是什麼?

4. 9月19日當晚,竹北六家派出所對民眾和陳志龍教授提出的疑問,一概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對外說明;但派出所副所長蔡定紘在新竹縣社群群組中,卻發布一份有關法稅改革聯盟近期於新竹地區的陳抗情況,內容多有不實並揭露許多志工之個資,難道沒有違反個資法?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沒有涉嫌公然侮辱、誹謗?

5.919竹北事件中,警員的作為疑點重重,卻口口聲聲稱「依法行政」,警察執勤不但未依法行政,連主管機關也未依法行政。竹縣警局9月25日的新聞稿中,對轄下警員9月19日當天執勤之種種違失,通通都推給檢察官,竹縣警局難道沒有行政督導責任?

6. 9月19日當天員警說:「誰錄我,我就盤查誰!」警政署副署長答覆立委陳玉珍質詢時表示,這樣的說法確實有問題,竹縣警局身為下屬機關有沒有進行內部調查?不檢討錯誤案例,難道沒有違反警政署於國會的公開指示?

7. 涉入919竹北事件警員及前竹北分局長謝博賢的不當和違法行為,竹縣警局不用調查究責?

8. 吳敬田局長11月4日在議會上公然說9月9日當天志工去拍打李執行官的車窗,11月13日改口說根據新聞影片沒有看到有人拍打車窗,是根據執行署的新聞稿才這麼說!未經查證就公然誹謗志工的言論,難道沒有責任?不需要道歉?

9. 竹北分局在9月20日發布的新聞稿用語偏頗、悖離事實、未審先判,顯然已違反「警察機關偵辦刑案及處理新聞偵查不公開原則注意要點」,請問要如何懲處竹北分局濫發新聞稿的失職?是否應該公開道歉?

10. 前新竹縣警察局長黃家琦9月20日發送訊息給新竹縣議員,誣指志工前往李執行官住家、恐嚇官員、包圍警局和地檢署,讓縣議員誤以為責任在志工身上。試問,這樣的行為,難道沒有涉及誹謗和散布假新聞的違法?

法盟代表指出,六家派出所前所長葉日仁、副所長蔡定紘、前竹北分局分局長謝博賢、前新竹縣警察局長黃家琦及現任新竹縣警察局長吳敬田以不實言論持續損害志工名譽、誤導民眾,再三造成嚴重傷害。這些違法行為都被影片如實記錄,並向全球發送,引起國際人權專家的重視。警察是基層的執法人員,必須遵守法律,避免以公權力侵害人權,此一事件,唯有勇敢認錯改過,才能扭轉社會大眾對執法者知法犯法的負面印象。呼籲吳敬田局長針對問題,審慎回應與調查,並公布幕後黑手及事件真相,嚴懲違法濫權的相關人員。否則,除對濫權違法的人員逐一提告外,更將向監察院陳情追究包庇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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