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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祖祥律師:濫權課稅不會只發生在太極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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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12-30 20:51   更新日期: 2020-12-30 20:51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台灣的人權有保障?學者指出,越來越多政府濫用公權力侵害人權的案例浮上檯面,太極門稅務案件並沒有因為兩公約的引進或納保法的通過而得到救濟,誠銓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陳祖祥表示,濫權課稅不會只發生在太極門,必須阻止違法濫權的課稅!

「我的天啊!」陳祖祥表示,當國稅局找上太極門,我們沒有去聲援,哪一天國稅局同樣也會找上每一個公民,必須阻止違法濫權的課稅,是賦稅人權重要的點!他指出,最近國稅局的腦筋也動到了律師身上,律師公會會費是執業的必要支出,並非受僱律師可以自由支配之利益,根本不具所得性質,國稅局竟然說是律師個人的薪資所得,陳祖祥指出,賦稅人權與每一個人都息息相關,是所有權力的基本核心,關係到每個人的財產,不會只發生在太極門!

基隆陳青旭因欠繳1.8萬元罰款,就被行政執行署把全家唯一賴以為生的房子拍賣掉,甚至很快就點交,要把他們趕走,陳祖祥發現執行過程有疏漏,趕緊告知行政執行署,沒想到執行署大動作反撲,稱一切依法行政、程序完全沒問題,甚至發新聞稿扭曲事實,說被執行人非常可惡,屢次酒駕、不繳納罰金。事實上,被執行人並無酒駕,而查詢健保費也無欠繳。

陳祖祥表示,從太極門假案,他看到非常多不可思議的事,例如:敬師禮竟變成補習班學費?包給師父的紅包怎會有對價關係?習俗中如吃喜宴也都有包紅包,如果法定免稅的贈與都變成有對價關係,那以後所有新人辦完喜宴後,是不是都要接到國稅局的稅單要報稅?當然不合理!

陳祖祥進一步指出,法院的太極門勝訴判決並沒有因此終結假稅案,人民反而繼續被折磨,行政執行署很明顯違反法律規定,卻說一切依法,太極門這些年花在為台灣做國際文化交流與賦稅人權宣導的費用,遠遠超過國稅局違法稅單的稅金,所以這不是錢的問題,這是是非、基本人權的捍衛,他表示,非常欽佩太極門在這24年的不斷堅持,並呼籲大家一起關注109年12月19日凱道活動

杜會計師表示,民國85侯寬仁檢察官不實起訴太極門,86年台北市調處未實質調查就自行編製收入明細表,檢察官並以稅務員史越生的偽證為唯一證據移送稅捐機關,其後稅務員簡禎壽做出調查報告,各年度金額完全照抄市調處及起訴書中的數字,國稅局對太極門課稅且移送執行,從未實質調查,自始違法且無效!

杜會計師表示,在侯寬仁偵辦太極門之前,相同的不實檢舉,高雄地檢署及新竹地檢署均已調查並予簽結,證明無任何不法;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於83年及85年即曾到太極門道館實際稽核,證實太極門無營業行為並無販售物品情事,85年台北市政府建設局也曾派員至太極門實地商業稽查,證實「現場為武術館,傳授氣功,並無營業情形」。

杜會計師進一步指出,甚至補習班主管機關教育部三度表明太極門並非補習班,96年刑案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98年監察院調查詳列國稅局7大違法;國稅局依照100年行政院跨部會議所做的公告調查結果7401100%表明敬師禮是贈與;101年國稅局業已承認太極門不是補習班;107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定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等,在在證明太極門非營利機關,並無營業行為。國稅局對這些證據視而不見,實在看不出台灣的法治,以及對人權的保障在哪裡?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自民國55年成立以來,本質不變,均無課稅問題,為何僅有81年度遭違法課徵綜所稅?杜會計師表示,當刑事案件仍於二審審理中,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許武峰法官未依行政訴訟法第177條的規定,亦未依刑事優先原則,停止訴訟程序,而做出悖離事證的枉法判決,將80828384 年度處分撤銷,卻將81年度的課稅處分駁回,造成同事實、同性質的課稅處分,不同年度判決結果相互歧異的矛盾現象,又違反迴避原則、審級利益,枉法裁判,導致太極門無欠稅下遭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違法強行拍賣土地,強行收歸國有。杜會計師呼籲,太極門假案是人權侵害集大成,政府帶頭違法,行政、司法單位聯手打壓,過程涉及官員為圖利獎金、績效,侵犯人民信仰自由,此人權侵害的假案應予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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