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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府加強肉品市場電宰豬隻交易憑證稽核 確保豬隻來源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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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12-30 21:20   更新日期: 2020-12-30 21:20   天眼日報記者 林律穎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律穎/台南市報導】

台南市府加強肉品市場電宰豬隻交易憑證稽核 確保豬隻來源合法性

因應110年元旦起美豬、美牛放寬進口政策在即,台南市政府9月初率先成立因應小組,今(30)日由副市長趙卿惠召開第五次因應小組會議,趙副市長表示相關單位針對明年起實施的食品標示新制措施,除持續加強宣導並輔導業者對豬肉及可食部位原料的原產地(國)標示清楚以免受罰與爭取養豬百億基金提昇產業升級外,更須明確讓民眾了解市府相關作為,確保業者與消費者信心。

為因應美豬進口政策,台南市政府積極保障消費者採購信心與食品安全,並大力提昇畜牧業的競爭力,持續採取四個面向積極作為:

一、強化源頭管理

二、推動標章識別

三、提送計畫爭取百億基金

四、配合食安聯合稽查

台南市政府表示,元旦開放後,將針對在肉品市場電宰的豬隻核對交易憑證跟數量,確實控管豬肉來源,加強消費者選購信心與食安保障;衛生局即日起也將針對豬(牛)肉及其可食部位原料原產地進行相關稽查計畫,從肉類加工製品製造業、宴席餐廳到百貨美食街、夜市攤販等,每月預估將稽查近千件、抽驗百件。

另因食藥署已公告自明(110)年1月1日起,市售肉品應標示原產地,未標示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標示不實,則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而元旦新規定正式施行後,南市府將抽驗生鮮冷藏(凍)豬肉,檢出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處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

南市府指出,源頭管理的飼料抽驗或豬隻的受體素(含萊克多巴胺)抽驗,近二年抽驗結果均為合格;在推動標章識別,台南市率先全國首推國產豬肉標章,同時輔導業者透過區公所向中央申請臺灣豬認證標章,截至12/28止,共有938家通過申請外,並請保安公有零售市場等幾處建立標示示範區,避免業者不知如何標示或未標示而受罰,期間聯合中央舉辦7場說明會,宣導臺灣豬標章及標示肉品原產地;並爭取百億基金針對家畜產能及地方品牌行銷,畜牧污染防治、屠宰設備更新與爭取冷鏈物流運輸軌道等計畫提報,9至12月共辦理23場次的跨局處聯合稽查,除查核業者作業環境亦針對所使用之豬肉來源合法性稽查,查核結果均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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