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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頭前溪流域灌區 110年第一期作停灌

補償措施 1/7起至1/26受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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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0-12-31 16:12   更新日期: 2020-12-31 16:12   天眼日報記者 軒安 / 新竹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軒安/新竹縣報導】

面對今(109)年10月底前無颱風侵臺,為1964年以來首次發生,且6月至今各水庫集水區降雨量為歷史平均值2~6成,水情仍持續嚴峻。經旱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昨(29)日評估臺中、苗栗及新竹地區水庫蓄水量無法完全滿足明年第一期作農業用水,且依氣象評估分析未來降雨量可滿足明(110)年第一期作用水之機率偏低,研商決定臺中、苗栗及新竹地區水庫灌區2萬8千公頃農田明年第一期作實施停灌。為使農民損失減到最小,農委會配合停灌實施補償措施,協助受影響農民及相關產業度過56年來最大的旱災。

本次宣布停灌區域範圍包含竹縣竹北市、竹東鎮、芎林鄉及橫山鄉,面積約3,375公頃,公告停灌範圍內之實際耕作者得申請補償措施,分為兩種樣態︰1.不種稻作,且種植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之綠肥、景觀或各項獎勵作物者,每公頃補償9.3萬元;2.不種稻作,且辦理翻耕或種植非獎勵作物或由農田水利署管理處供水養殖者,每公頃可補償8.2萬元。農民可自行選擇申報其中一種樣態。

停灌區內之農民可於受理申報期間(1月7日起至1月26日,假日無休),攜帶並填寫︰1.身份證或戶口名簿,2.印章或簽名,3.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4.切結書等相關文件至農田水利署新竹管理處工作站申辦;新竹管理處亦會排定時段指派專人到各水利小組受理申請,以減少農民舟車勞頓。

農委會針對此次受停灌影響之育苗業者、代耕業者及稻穀烘乾業者,亦有相關救助措施;另外,倘農民因停灌導致償還農業專案貸款有困難者,本金償還期限可展延6個月,展延期間利息由政府補貼。

農民如有停灌補償及救助措施相關問題,可洽詢農委會農田水利署新竹管理處及各工作站專線:

新竹管理處:楊德川股長 03-5506999#302

新竹工作站:洪宗宏站長 03-5324871

竹北工作站:賴穎萱站長 03-5552027

竹東工作站:蔡宗展站長 03-5962022

芎林工作站:劉興聲站長 03-66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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