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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販售豬肉產品店家,目前無漲價情形,消保官將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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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1-01-04 20:32   更新日期: 2021-01-04 20:32   天眼日報記者 林律穎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律穎/台南市報導】

台南市販售豬肉產品店家,目前無漲價情形,消保官將持續追蹤

自今(110)年元旦起,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將進入國內市場,台南市長黃偉哲對此攸關民生的重大議題十分重視,加之有北部便當業者,因由使用加拿大豬改為使用國產豬而調高售價,黃市長要求消保官應不定時抽查相關店家,遏止有違市場機制的不當漲價行為,避免業者哄抬價格,落實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

經市府法制處消保官於元旦假期,前往本市中西區、東區,南區、安平區、新化區、新市區及善化區等轄區內販售豬肉的攤商店家查核,總計查核64家,商家類型包含傳統市場攤位、豬肉製品店家、小吃店、便當店、餐廳及賣場等,

目前豬肉類產品皆無漲價的情形。另64家中有53家業者全部使用台灣豬,僅11家業者部分產品使用進口豬肉,但係由西班牙、荷蘭、法國、英國、丹麥等國進口,並非美國豬肉。

消保官未來仍將持續不定期進行查核宣導,讓民眾購買食用豬肉類相關商品時可以安心,如查有漲價情形,將先請店家提出說明,如非屬市場機制,而係業者涉有不當哄抬價格的聯合行為,再移請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

台南市政府提醒民眾,在選購豬原料產品或用餐時,應留意其原產地的標示。同時也呼籲食品業者,應主動維持優良消費品質,於進貨豬原料產品時,應注意產品之標示是否符合法令規定,並保留交易憑證及相關文件,切勿購買來源不明的豬肉產品,否則不僅商譽受損,市府也會和民眾站在一起,要求業者負起應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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