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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來 遺囑信託的不動產

也能申請自住稅率課徵地價稅及房屋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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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1-01-12 21:05   更新日期: 2021-01-12 21:05   天眼日報記者 軒安 / 新竹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軒安/新竹縣報導】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財政部發布最新解釋令,遺囑信託下的不動產,所有權可視同由繼承人所有,繼承人若符合條件,地價稅、房屋稅均可申請自住稅率課徵。

該局說明,以往只有自益信託才能適用自住稅率課徵地價稅及房屋稅,因為自益信託的委託人和受益人相同。但遺囑信託的委託人和受益人不會是同一人,因此,以往申請都遭否准。

財政部在110年1月4日新發布解釋令,只要遺囑信託生效時及信託關係存續中,受益人為委託人之繼承人且為其配偶或子女,該房屋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且不違背該信託目的,信託關係消滅後,信託財產之歸屬權利人為受益人者,該受益人視同房地所有權人。

該局進一步說明,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如該土地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以及同法第17條規定,適用面積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且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之限制者,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價稅;如該地上房屋符合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房屋無出租使用、供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者,准按住家用房屋供自住使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您如果還有疑問可撥打該局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 竹北總局(03)5518141轉411至414、421至423 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

◎ 竹東分局(03)5969663轉111至114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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