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稅務新聞 > 法學者吳景欽:再審及懲戒時限是司法漏洞!

法學者吳景欽:再審及懲戒時限是司法漏洞!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21-02-01 21:24   更新日期: 2021-02-01 21:24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民國110年1月10日司法節前夕,近30個國內外民團舉辦「司法改革建言-從冤案及人權體檢司法」論壇,長期關注司法改革的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從觀察我國目前冤案平反的狀況中,提出司法的公正性存在極嚴重問題。

吳景欽對行政訴訟聲請再審設下5年期限提出質疑,他認為,冤錯假案屬於是非對錯的邏輯論證,怎麼可以替冤案平反設下5年時間限制?假如因為科技日益進步,後來有發現新事實、新證據,那麼錯的事情會因為5年過後就變成對的嗎?明顯不符合邏輯!

另外,同樣是時限的謬誤,也發生在公務員懲戒只有10年的時效,其中還包括起算點認定的問題。以太極門假案來說,應該從無罪判決確定起算,法務部卻說從起訴時開始算,然而太極門刑事案件打了10年,懲戒時效都過了!事實上,91年監察院就要求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檢察官侯寬仁,法務部當時就應立即懲處,根本沒有時效已過的問題。吳景欽指出,去(109)年公務員懲戒法修法,針對這個部分也沒有改,立法院跟著怠惰!

吳景欽也以石木欽案為例,眾多法官與檢察官涉入商人翁茂鍾賄賂弊案,這麼重大且社會矚目的醜聞,司法院卻還是遲遲不提出調查報告懲處,司法界明顯存在官官相護的弊端!

吳景欽再說到去年國民參審懲戒法庭增加的參審員五人,但其中平民只有兩人,無實質效力,「那就不要玩了!」吳景欽表示,法律制度建立在對人的不信任,這是最糟糕的部分,司法尚未成功,大家仍須努力!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