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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不應無限上綱 司法節學者提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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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1-02-13 02:14   更新日期: 2021-02-13 02:14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等30個民間團體,於1月10日司法節前夕舉辦「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以「司法改革建言-從冤案及人權體檢司法」為題,邀請學者專家體檢台灣司法體系。輔仁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教授魏賜聰指出,公務員犯錯幾乎無法可管,公權力無限上綱,是造成侵害人權的主因,建議政府應徹底檢討改正。

魏賜聰盤點238種法令,共16,722條法條,其中對人民處罰法條數為1,482條,但對公務員處罰法條數只有122條,處罰人民的法條是處罰公務員法條的12倍。從這種法條可以看出法律的設計,幾乎是將公權力無限放大,政府有極大的權力,但只有極小的限制,導致政府侵害人權的事件屢見不鮮。

魏賜聰以1996年太極門冤案為標的,分析34種法令,共3,010條法條,結果發現公權力違法行使的法條有了206條,但卻沒有一位公務員被懲處。然而太極門沒有欠稅,土地卻被違法強行拍賣、收歸國有。顯而易見,這就是一個政治整肅、迫害人權的冤案。

魏賜聰表示,太極門刑案部分於民國96年7月13日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間需要而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沒有課稅問題。此案91年被監察院調查列出承辦檢察官侯寬仁八大違法,98年太極門遭到違法羈押的受害者全數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然而,濫權起訴的檢察官侯寬仁不但未遭處分,更甚而一路升官。

魏賜聰強調被法院判決失效的起訴書,卻成為國稅局課稅的依據,一路追殺,沒證據還製造假證據,讓人民不斷走行政救濟的冤枉路。行政機關本來就知道稅單是錯的,自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錯誤處分。公務員違反行政程序法,竟完全沒有罰則,沒有申誡,更沒有法辦與究責,造就萬年稅單凌遲人民。

魏賜聰呼籲政府應勇於認錯,檢討法規,平反冤案,讓台灣真正成為民主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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