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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年稅單是國家不義! 專家學者呼籲國家司法改革勿開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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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1-02-18 23:03   更新日期: 2021-02-18 23:03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蔡總統上任以來,強調民主法治是台灣價值,高喊司法改革,然太極門沒欠稅,卻遭國家法稅機器迫害25年,被專家學者痛斥為殭屍稅單、法治之恥,政府的作為何在?2021年1月10日,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30個國內外民間團體共同舉辦「司法改革建言-從冤案及人權體檢司法」論壇,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庭長陳志祥表示,感覺我們的司法改革改到反方向去。他呼籲政府應該制定太極門平反條例,無論是刑事、民事或行政都一體來平反才對。

太極門緣起於民國85年檢察官侯寬仁濫權起訴,96年刑事法院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認定敬師禮為贈與性質,屬免稅所得,98年當初無辜遭羈押之被告全部獲得國家冤獄賠償。100年國稅局依照行政院跨部會議決議進行公告調查敬師禮性質,調查結果7,401份證據百分百顯示敬師禮為贈與性質,在在證明沒有任何課稅的問題。然而109年8月21日太極門位於苗栗的土地卻仍遭行政執行署違法拍賣,被強行收歸國有。

陳志祥表示,他從法官退休成為律師,才發現冤案比他當初認知的還多。而像太極門案中,敬師禮是贈與,這就是無罪的理由,怎麼會有法官或行政執行官無視對人民有利的證據?

「萬年稅單是國家不義!」陳志祥表示,太極門稅案拖延25年是國家不義;行政機關沒有解決是行政不義;立法機關沒有解決是立法不義;司法機關沒有解釋是司法不義。主權在民,公僕一定要為主人盡善良管理人的高度注意義務,公僕認錯並沒有什麼不對,即使像他身為法官在辦刑事案件,也不斷在求進步。

陳志祥表示,太極門稅案應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違法課稅處分就可以解決了;或修改稅捐稽徵法第21條,也是一個方法。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有很多的缺點,尤其是法院撤銷或變更,裁判之日起逾15年不能確定應納稅額者,才不再課稅,用刑法來對比,其實是個倒退的立法,他呼籲應該再修正。

陳志祥呼籲政府組個單位,無論是監察院也好,或跨部會也好,就仿照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也就是大法官第四七七號解釋,再把它重新修正放寬,去制定太極門平反條例,這樣才是合理的。

完整內容:https://youtu.be/2M-8UR1Z9aM?t=27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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