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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暴力要消弭 職場平權更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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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1-03-08 15:26   更新日期: 2021-03-08 15:26   天眼日報記者 鍾春蘭 / 本報訊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鍾春蘭/本報訊報導】

近來性騷擾事件頻傳,引發社會關注,現代婦女基金會長期致力性別暴力防治,並提供性騷擾事件諮詢服務,近年發現109年本會職場性騷擾諮詢量高達54.3%,較106年的17.6%大幅提升,顯見民眾已逐漸不再隱忍。對此,本會於今年1月8日至2月16日進行《我們與性騷擾的距離 – 女性職場性騷擾網路大調查》,透過網路共回收1,057位女性問卷,並選在國際38婦女節辦理記者會,期待從中了解職場性騷擾案件對被害人的影響、求助困境及公司的處理實況。

超過4成女性曾遭遇職場性騷擾 8成被害者與加害者朝夕相處

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有455人曾遭遇職場性騷擾事件,發生率達43%。其中以肢體性騷擾佔63.5%為最多,像是令人不舒服的肢體碰觸(如摟肩、摸頭、撫背)、不當的肢體碰觸(如拍臀、襲胸、擁抱、強吻等)。其次言語性騷擾佔60.9%,例如話題與性有關、涉及性別歧視等;其他行為如眼神打量/盯視、不受歡迎的追求、散播與性有關之影音圖文等佔37.1%。除了民眾熟知的肢體性騷擾外,涉及性或性別的言詞,或是不受歡迎的人際交往行為,都可能造成令人不舒服的性騷擾情境。同時,在這些職場性騷擾事件裡,行為人與被害人關係為上司及員工關係佔41.7%(其中行為人為職場最高負責人者就佔了13.8%),兩造為同事關係者佔39.3%,顯示逾8成的性騷擾行為人出現在受害女性每天的工作環境裡,使其身心安全造成相當大的危害。

《性別工作平等法》自民國91年3月8日施行至今邁入第20年,其中第13條明文規範雇主防治性騷擾的責任,應積極於事前預防及事後採取糾正補救措施,且需給予員工大量的協助。然而本次遭遇職場性騷擾的女性受訪者表示,發生事件後公司未採取立即糾正及補救措施者比例高達87.3%,其中64.2%被害人因有所擔憂而並未告知公司,但23.1%的受訪者公司雖知悉性騷擾事件,卻未採取立即糾正及補救措施。

鼓勵女性參與勞動市場,應努力去除不安全的職場環境,預防性騷擾的本質在人際界限上的尊重,唯有從預防及防治的角度出發,政府方面執法更積極、加強宣導及相關勞動檢查;雇主方面應帶頭落實性別平權政策,從上而下教育管理階層及員工,從個人做起,將可減少許多因性騷擾、性別歧視,而對個人及公司、企業形象造成之傷害。現代婦女基金會持續推動性別友善職場計畫(詳見本會官網https://reurl.cc/1gvaqW),內容包含提升員工性別意識、人際互動界限,加強主管性別敏感度及合宜應對措施,並針對人資專責人員提供處理程序實務工作坊等相關課程,期盼政府、企業與NGO共同為提升女性就業安全、推動職場平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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