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綜合新聞 > 建商市長? 史碩仁六問鄭文燦

建商市長? 史碩仁六問鄭文燦

指控桃市長鄭文燦違法放水青埔重劃區全區容獎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21-03-15 22:05   更新日期: 2021-03-15 22:05   天眼日報記者 軒安 / 桃園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軒安/桃園市報導】

國民黨中央委員史碩仁15日拿出大字報在桃園市政府後門召開記者會,以「青埔重劃區無法容積移轉,圖利建商利益達135億元」,提出6問鄭文燦,指控桃園市長鄭文燦違法放水青埔重劃區全區容獎,呼籲桃園市議會應成立專案調查委員會調查,檢、調、廉政署、監察院,亦應主動介入調查。

史碩仁拿出『青埔重劃區 無法容積移轉鄭文燦違法 放水全區容獎圖利建商利益 達135億元』大字報,指出桃園市33個都市計畫,只有青埔特定區因為公共設施已經完全取得,屬於無法容積移轉的地區,也使得樓地板成本居高不下;好不容易機場捷運通車,按照「大眾捷運法」規定,捷運車站周邊500公尺範圍住商用地享有「獎勵容積」,其中住宅區為容積率10%、商業區則是20%。

史碩仁說,目前獎勵容積是以「代金」來計算,青埔住宅區土地每坪市價約70萬元,以容積率200%來計算,也就是說,建商蓋一坪房子,土地成本就要35萬元,但鄭文燦為圖利建商,特別請估價師低估「代金」價格,結果每坪只有20萬元、少了15萬元,以1000坪的土地建案來看,可以蓋2000坪房子,另「獎勵容積」部分的200坪,每坪少15萬元,建商可淨賺3000萬元,如果是商業區則高達6000萬元,以動輒3、4000坪的大型建案來看,單單獎勵容積部分就現省億元。

史碩仁指出,鄭文燦及建商發現「獎勵容積」有利可圖,竟然不顧「大眾捷運法」車站周邊500公尺內住商用地才享有「獎勵容積」規定,將「獎勵容積」範圍擴大到整個青埔特定區,以青埔特定區約300公頃住商用地,至今約開發5成,也就是說還有150公頃、45萬坪土地未開發,若以建地計算,對建商潛在利益高達135億元。

史碩仁說,青埔地區由於房價飆漲,也使得土地水漲船高,目前土地市價大約是公告現值的二倍,每坪市價70萬元土地,公告現值約35萬元;也就是說合理的「獎勵容積」代金應該落在35萬元左右、大約是(公告現值/容積率)的2倍。

史碩仁強調,由於「獎勵容積」代金必須參考容積移轉實際成交的價格來訂定,只是青埔屬於無容積移轉的地區,鄭文燦為圖利建商,故意將代金的價格壓低至(公告現值/容積率)的1.3~1.4倍之間,使得每坪有15萬元左右空間,如今又在毫無法源的情況下,將「獎勵容積」擴大到整個青埔地區,鄭文燦的做法不僅圖利建商,更是無法無天。

國民黨中央委員史碩仁,六問鄭文燦市長:

(一)問市長:您知不知道,青埔重劃區屬於無法容積移轉地區?

(二)問市長:您知不知道,就算青埔重劃區捷運車站500公尺內住商地享有「獎勵容積」,但其他地區不行?

(三)問市長:您為何在毫無法源情況下將「獎勵容積」擴大到整個青埔地區?

(四)問市長:退萬步言就算違法同意,為何將「獎勵容積」代金壓低,讓建商每坪產生15萬元左右利益空間?

(五)問市長:您為何對青埔建商如此阿莎力慷慨,難道您是「建商市長」?

(六)問市長:您會不會對建商慷慨慣了,擴大到其他重劃區?

史碩仁大聲呼籲桃園市議會應成立專案調查委員會調查及檢、調、廉政署、監察院,應主動介入調查。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