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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是一切根本 前大法官城仲模呼籲:公權力不能做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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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1-03-25 23:36   更新日期: 2021-03-25 23:36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220日為聯合國世界社會正義日,228前夕226日在台大應力館國際會議廳舉辦「二二八公權力濫用之反思」研討會,專家學者聚集從「社會正義」精神探討「法稅228」太極門案的轉型正義問題,反省社會正義、人權、轉型正義,是否有公權力濫權?呼籲社會要釐清真相,真心檢討,共同往真正的社會正義改革邁進。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引用哈佛大學的校訓VeritasGoogle公司宗旨Don't be evil千萬不要做壞事,說明一個國家之所以能夠讓人尊敬,是所講的話非常有誠信,誠信是一切根本。他指出,1928年成立司法行政部,司法行政部部長掌管高院和地院,95%以上的法官是由行政院管的,這個制度一直延續到1980年才把司法行政部廢掉,變成法務部專管檢察官,司法全部歸司法院管轄,但是司法院裡還設有各種廳,過去很長時間廳有自己的解釋,並不是大法官解釋,讓台灣司法院淪為一個行政性質的怪獸,全世界絕無僅有。他更指出,許多政治人物今天講的跟昨天、10年前講的不一樣,20年前的主張在20年後被他自己堅決反對,讓人民錯亂了。改革應該要拋開舊有的威權思維,學習西方講實話、做實事的民主法治。

城仲模指出正義justice可說是實施客觀中立的一種概念,所以美國憲法的前言第二句話要establish Justice,要樹立公平正義的司法制度或者公平正義的制度,在憲法裡頭明言,法,主觀的正義。這就是台灣應該學習成熟的民主法治。他強調,「全世界憲法除了日本以外,沒有寫到良心,因為良心並非法律用字,良心、法治、人權這些都是很崇高的目標,需要人們一步步去學習、實踐與累積」。他觀察到現在社會上許多口號、標語,卻都是空談與錯誤觀念。

城仲模說,人性尊嚴是比憲法還要高的層次,是人權最高境界,簡單來說,就是任何人一定要把別人當作人看,不因性別、年齡、穿著、出生、言論而看不起別人,要尊重他人意見的表達。他指出,在德國的憲法基本法的第一條、義大利的憲法第2條、日本憲法第13條,都明確寫下人性尊嚴,一定要遵守,反觀台灣憲法不知道什麼叫做人性尊嚴?人權的重視落後許多。

城仲模表示,台灣近70幾年來,對於人民的課稅,是否公平、公正、客觀?太極門是一個講理、講公平正義的地方,雖然受公權力濫權至今25年,仍堅持推動法稅改革,良心救台灣。他以84歲長者鼓勵大家,要有捍衛生長地方的意識,進而多學習,長見識,有膽識,勇敢地為社稷和生長的地方貢獻一己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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