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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權利和維護受害者尊嚴國際日:掀開黑幕 還給受害者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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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1-03-27 23:30   更新日期: 2021-03-27 23:30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每年324日是為紀念聖奧斯卡.阿努爾福.羅梅羅.伊.加爾達梅斯(San Óscar Arnulfo Romero y Galdámez)總是站在貧困民眾一邊,代表薩爾瓦多內戰犧牲者為侵犯人權而發聲,卻於一次彌撒中被槍擊身亡。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特別以「讓我們致力於保護那些尋求真相和正義的人,並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補救辦法並恢復其尊嚴。」於此紀念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平反1219行動聯盟、法稅改革聯盟等11個單位,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辦論壇-919黃媽媽自訴案記者會,法稅專家學者提出,黃媽媽獲不起訴處分,是檢警急於遮蓋真相侵害人權,呼籲應揪出幕後黑手,平反所有的冤假錯案,真正的掀開黑幕,才能還給受害者真正的尊嚴。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教授談到,台灣的困境是體系內要自我揪錯很困難,法務部將地檢署改成行政機關,檢察官原屬於第三權司法權,卻改成第二權行政權,檢察官越來越不被尊重,造成不懂得法律的少數人操控台灣的發展。他說道,919竹北事件中黃姓志工媽媽雖獲不起訴處分,但是重點卻被遮蓋,真相沒有出現。諸如,新竹地檢署檢察長可否糾正919竹北事件當日違法逮捕志工的警察及無證據就限制人民住居的檢察官?導致黃媽媽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責任追究?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28條,新竹地檢署檢察長可以依職權來做,卻沒有作為,卻在919竹北事件中完全保持沉默,是默認還是積極支持,他的責任是否有被追究?法務部部長是否派別的檢察官進入新竹地檢署來調查?

陳志龍進一步談到,太極門案件為何台灣媒體都不報導?政府犯罪侵害人權卻遮蓋真相,台灣一半是民主國家,一半是集權國家,剝奪言論自由及媒體自由,讓人民不知道真相,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談到,919黃媽媽案件,近日收到地檢署不起訴處分,郵資是28元,他說到:如果這個不起訴是還人民正義的話,那28元真的太廉價了。他談到雖然對黃媽媽來講,不起訴處分算是一個解脫;然而某種程度不起訴處分,等於把所有內幕、黑幕從此蓋掉,無法在法院中公開審判,把所有的證據攤開。他談到,這絕對不是只是黃媽媽問題,而是台灣整個司法的照妖鏡,凸顯司法太多的問題。

吳景欽表示,太極門案審理十年判決無罪確定,要針對檢察官侯寬仁提起濫權追訴罪,法院竟然認為被告不是濫權追訴罪的被害人,他提出質疑:「濫權追訴罪怎麼會沒有被害人?」他一直百思不得其解,每次上課在教學生時心裡很矛盾,濫權追訴罪那個被告當然是被害人。

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呼籲人民絕對不能沉默,他看了0919竹北事件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內容提到黃媽媽行為是屬於言論自由,但問題是包括當天的警察、輪值的檢察官等行為,應該也要有一個交代,但不起訴處分書內完全沒有提到。陳逸南認為在民主法治社會法律非常重要。法律和產業發展也有密切的關係,但是台灣的法律很奇怪,長期的戒嚴亂象目前都還沒有完全去除,所以人民一定要覺醒,不能再保持沉默。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Osnabrück University)駐台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表示,所有的受害人,包括二二八等嚴重人權受到迫害的人,都有知道真相的權利;但竹北事件黃媽媽這份不起訴書,卻在掩蓋真相。連福隆強調,聯合國真相委員會,曾引用約翰福音「真理可以讓你們得到自由」這句話,那真理就是真相,追求真相或真理,是人生至高的目的,而救人的決心,與受難的人站在一起對抗「假」的國家,才是真正的尊嚴。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從人民身上搶走的,政府一定要歸還。

連福隆談到,太極門掌門人洪博士所說的愛與良知及和平的理念對世界的貢獻很大,沒有因為25年來的假案受到打擊,這才是受害人的尊嚴;還要救很多被害的人,這個尊嚴就會出現。真理都是人生至高的目的,救人的決心是要跟受欺壓的人站在一起,去對抗那些「侯寬仁」,對抗這個欺騙的國家,這個才是真正的尊嚴,一定要把這個尊嚴發光發熱,遵循洪博士愛與良知的運動,推到全世界去。

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不解台灣已經歷兩次政黨輪替,人民為什麼還活在恐懼之中?他從未見政府宣導民主國家的公民責任,如參與監督施政,原來執政者都想迴避公民監督,政府是公僕應忠於人民而不是忠於長官,而忠於長官的奴性轉換成便宜行事的奴隸人民,法律條文變成倒行逆施。租稅是政府運作的動能,乃國計民生最重要又中性的公平正義指標,執法如因人而異即是非法,這是基本的良知良能!

輔仁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教授魏賜聰表示,台灣雖有選舉,但選舉不代表有民主;有法律不代表有法治;有法院也不代表公平審判,而這些是有權力的人造成的。魏賜聰分析了230種法律,拘束人民的佔了8.86%,但規範公務員的只有0.73%,所以公務人員即使犯了錯也不會被追究責任,明顯不合理。魏賜聰認為,沒有究責是中華民國體制最大的問題,沒有懲處違法官員,問題不會被解決,權利及人權就一直會受迫害,所以人民要覺醒,如果國家沒有糾正、糾錯、懲處的機制,人民就告到司法,告到媒體,對他們進行強大的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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