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綜合新聞 > 桃園--支持18歲公民權青年宣言

桃園--支持18歲公民權青年宣言

賦予年輕人更完整的投票權利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21-03-28 19:38   更新日期: 2021-03-28 19:41   天眼日報記者 吳宜儒 / 桃園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吳宜儒/桃園市報導】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28)日上午前往市府青年事務局,出席青年節「18歲公民權」青年宣言記者會,鄭市長表示,本次由桃園市青年諮詢委員會、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及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等所共同發起的「18歲公民權」青年宣言聯署運動,期盼透過校園扎根的方式,讓支持投票權下修至18歲的議題在年輕人中形成共識。鄭市長也說,目前民法已將成年的定義下修為18歲,預計將有400多項法律須配合修改,市府也將檢討有關年齡的相關規定,讓18歲這個基準點在各種規定中落實,他也會全力支持這項活動,讓18歲公民權的落實,成為台灣邁向成熟民主國家的重要里程碑。

鄭文燦說,公民權下修至18歲的活動推動已久,該活動本身不僅是一個很好的公民教育,也可讓台灣的民主不再有年齡歧視,並符合世界上公民權下修的潮流。公民權包括投票權及參政權等兩部分,其中投票權的修正在政黨間有較大的共識,但仍需要透過相當的努力形成多數社會共識,修憲才會成功;參政權的部分在各政黨間仍有不同意見,包括透過修憲或另以法律定之等有不同的提案。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表示,民法在1929年制訂,迄今已有90年的歷史,當時以20歲以下的年輕人民智蒙昧未開為由制訂20歲以上為成年,但台灣現代的18歲年輕人不僅充滿豐富的創造力,可以自己組織各項活動,在各項領域也都有傑出的表現,因此,立法院在去年三讀通過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由現行20歲下修為18歲,並於2023年1月1日施行,為民法展開新的一頁篇章。

監察院監察委員葉大華表示,推動18歲公民權運動的原因在於標誌著台灣社會的世代正義。台灣正面臨人口高齡化、少子化的社會挑戰,年輕世代在成長過程中不一定都能順利地轉型到社會職場,這當中需要國家的全力協助,賦予年輕人參政權利、培養青少年自主自立的能力,讓年輕人肩負起成為一個成熟社會公民的責任。目前民法已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立法院也正在研擬數個投票權下修為18歲的修憲案,期盼大家一起來關心該議題,共同迎接新成人的時代。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劉志洋表示,透過共同制定、共同執行、共同檢視公共政策與社會議題的發展,青少年也可以成為國家的夥伴,「18歲公民權」就是這樣的一個議題,需要青年夥伴站出來、把你們的心聲說出來,完成「投票權」這最後一塊拼圖的那一天指日可待。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