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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轉人民對司法信任度?良心審判是最好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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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2-01-13 23:47   更新日期: 2022-01-13 23:47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根據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於2021年二月公布2020年度民眾對治安滿意度調查結果,其中,民眾對「法官可公正公平審判案件」的滿意度僅有26.7%。多年來政府花費鉅資,試圖扭轉人民對司法的滿意度。1月11日是司法節,司法是人權的守護者,政府應落實司法為民的觀念來保障人民權益。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法稅改革聯盟、中華民國道教會、台北市道教會、中華武術總會、台北市國術會、中華氣功協會、台北市體育總會國術協會等27個民團,在1月11日司法節共同舉辦「台灣人權與國際兩公約國際論壇」-台灣法稅228之太極門案件評論,邀請法稅專家學者,為台灣的司法節提供諸多建言,期盼喚醒政府官員的良心,幫助台灣與國際人權接軌。

世界公民總會主席瑞內.瓦德羅提到,在這個重要的司法節,所有人都會全心全意地維護公正和公平的法治。世界公民總會一直以來特別關注延宕了25年的太極門稅務案件的結果,至今仍然造成困難和歧視。世界公民總會一直與台灣的朋友保持密切聯繫,他們一直積極爭取公平的賦稅議題。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司法正義是現今紛擾社會中維繫安定的重要基石,司法良心的體現,不僅是執法者的本份,也是每一位良心公民皆應重視,並落實督促司法以人權為本、革新精進。在民主體制下,法官須本於良心獨立審判,以事實真相、法律依據、司法論證為基礎,不受任何限制,也不受其他不正當干預或人情徇私的影響,做出公平公正的審判裁決,司法才能獲得人民的信賴,才能成為保障人民安全、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因此,法律能不能護衛正義,取決於裁判者、執法者的良心天平,故良心,可謂司法的靈魂。

第一場由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擔任主持人,他談到台灣在1947年開始實施憲政前,因受到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等的影響,進入實施戒嚴38年,破壞了原本預訂的軍政、訓政到憲政的安排,民主法治重要的概念沒有真正實現,執法者缺乏人權保護及良心審判。納稅者才是國家真正的主人的概念並沒有深刻進入到每一個人心中,政府視人民等而下之,他呼籲大家以納稅者自重,我們才是國家真正發言來對抗違反這些思考和意識的官員。他直言,扭轉人民對法官不信賴,不是動用上億廣告,而是每一個審判公正客觀公平以良心判決就是最好廣告。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張永明表示,司法是不告不理,人民不提出訴訟,法院不會主動幫人民申冤,但是有冤屈向法院求救,司法有時也會不理,所以當獨立司法不理人民時,還是要勇敢站出來,他直言很欽佩太極門。張永明強調別忘台灣是法治國家,也是稅收國家,人民並不是因為犯錯而納稅,所以要清清白白,不該課不能課,人民如果抗稅,租稅國會有危機,國家要花更多人力查稅,所以稅制要公平讓人民服氣。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談到,法官於從事審判工作時須保持其中立性,即國家與個人形成對立之時,必須由客觀中立之機關對國家之權力予以節制,此為自然正義之原則之一。然在太極門案,原受命法官黃淑玲審理太極門80至84年度綜所稅案時,已經開四次庭期完成調查準備程序之後,已成心證,竟突然遭調職到最高行政法院。繼任之許武峰法官竟未重開準備程序,進行辯論程序,且私下向中區國稅局調取當事人之偵查筆錄,卻未依法提供當事人辯明,更無視中區國稅局先前隱匿有利太極門之事證,將全部表示贈與之證人,不實登載僅有5人為贈與,無視80至84年度綜所稅乃相同性質、同一事實,竟作出割裂事實之歧異判決,判決太極門81 年度綜所稅之部分敗訴。原告不服,提出上訴,遇上已參與實質審判的原審黃淑玲法官,竟未依法迴避,又於最高行政法院審理本案並判決駁回,嚴重侵害太極門之審級利益。多年以來,黃淑玲法官累計承審太極門稅務案件高達34次,在其既定成見之下,當事人竟無勝訴之機會,嚴重侵害國際人權兩公約所保障有效救濟及公平審判之基本人權。

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表示,民主法治政體係以民為本,執政者乃人民委任治國,故政權行使必須依法治理。他談到85年12月19日,侯寬仁檢察官率領調查官越權查核逃漏稅,已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妄為法外治理。黃坤光進一步提到,法外治理本就是無效,其實體處分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3~7款任何一款亦是無效處分,太極門案是被檢調機關構陷:以無對象亦無金流證據空想收入32億元並補稅處罰;敬師禮金為古來善良風俗,卻被違背構陷為補習班收入課稅;檢察官作偽證構陷人民入罪,違反舉證責任及經驗法則等等,都屬法外治理,自始無效,竟然折騰相關稅務、法務人員和行政法院誤判法官,顯見其對課稅處分之法律素養低落,而法務部還續將無效處分效力,凌駕已訂法條以及五院矯正效力,行政執行署繼續違法執行徵收,都成了延宕台灣民主法治進步25年之罪人,創造了民主法治世界奇觀。

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健安表示,稅是在性命跟自由有保障的情況下最重要的問題,也是國家公權力最容易侵害人民的手段,因此須要受到司法體系嚴格的監督與事後的控制。他認為現在位居行政高等法院的法官,因為早期在公法上的訓練比較淺薄,學習沒有那麼扎實,因此在做專業判斷的時候,應該廣納專家學者的意見。他表示,司法體系的法官應該要有「憲法意識」,目前在普通法庭已經往這個方向邁進;行政法院也應該有「憲法意識」,要教育法官適用「納保法」跟「兩公約」,納保法的實施,確實讓稅法第一線的實務工作有所改變。他期許未來在推行司法認知及法稅改革聯盟推動下,法官更有憲法意識及稅法意識。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談到,1996年總統大選後的宗教掃黑,它的SOP是檢察官先羈押被告,在媒體放話並起訴,國稅局接著開出天文數字的稅單,開出的稅單是法外治理的假稅單。稅務員史越生生前良心發現,告白這是侯寬仁檢察官要求他配合作偽證,太極門案明顯是假案,依照國際宗教人權協會,不是用法律解決,應該是用政治解決,他呼籲蘇貞昌院長、小英總統應該儘速平反假案,否則持續下去會損害國家保障人權的形象,值此司法節,台灣應該落實真民主、真人權、真法治。

信杰地政士記帳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表示,在司法節政府單位都會說,司改越來越成功,但是大家有感覺到嗎?他談到太極門案是從宗教掃黑而來,歷經10幾年法院判決無罪無欠稅,司法才還清白,遲來正義是正義嗎?他提到彰化一個案件,有一位婦人被當地有權有勢人欺負,財產被篡奪,雖然握有產權證據,但因沒有錢請有力的律師,權勢可以上達天聽,被有權有勢的人篡奪財產後,因訴訟多年最後含恨而終,臨死前說:「我在生時司法無法還我正義,我死後要去閻羅王控訴。」大家聽了很心酸!

蔡維杰談到,政府說司法獨立,但行政法院被稱是敗訴法院,行政法院判決書都是參考國稅局再複製貼上國稅局意見書,行政法院法官作為有獨立嗎?政府仍有民主外衣卻還是威權幽靈,政府很會宣傳拉攏媒體成為一言堂,有比威權時代進步嗎?實在很懷疑!司法改革進步龜速,跟不上時代。太極門25年從受苦受難者成為道德行使者,以自己的苦難彰顯法稅真改革,才有真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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