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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儘早辦理110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股利憑單

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並配合辦理憑單免填發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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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2-01-26 21:09   更新日期: 2022-01-26 21:09   天眼日報記者 馬源朝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馬源朝/高雄市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0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法定申報截止日為111年2月7日,網路申報系統將於111年2月7日午夜12時關閉,請儘早辦理申報。

該局表示,為節省等候時間,申報單位可多加利用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之網際網路方式辦理申報,申報期間全日均可上傳,一經上傳成功,即完成申報程序,省時又便捷。如欲採用網路申報,而無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核發之工商憑證IC卡者,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首頁/常用服務/密碼申請)申請報稅密碼,作為簡易電子認證(往年已申請密碼者,可繼續沿用,不須重新申請)。

國稅局特別提醒,為節能減紙愛地球,所得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申報單位僅需於網路申報系統之憑單填發方式勾選「免填發」或「電子憑單」,即可免於111年2月10日前將憑單填發予所得人,以節省憑單寄送成本。惟下列4種情形仍須填發憑單:

一、所得人要求填發憑單者。 二、憑單填發單位逾期(111年2月8日以後)申報或更正的憑單。 三、憑單填發單位有解散、廢止、合併、轉讓、裁撤或變更的情形所申報的憑單。四、未經稽徵機關納入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之扣繳、免扣繳

或股利憑單(例如:聯合執業事務所轉開予各執行業務者之執行業務所得憑單)。但分離課稅憑單仍可適用免填發作業。

如憑單所載的所得人為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執行業務事務所、信託行為受託人及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依規定仍須填發憑單。

該局特別呼籲,請各單位儘早完成申報,以避開申報後期容易發生之壅塞情形,如遇有軟體操作或網路傳輸問題,除可於上班時間內洽詢稽徵機關外,亦可撥打關貿網路公司免付費電話0809-085-18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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