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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辦理稅籍登記怎麼辦?

可以補開發票免予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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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2-02-22 21:41   更新日期: 2022-02-22 21:41   天眼日報記者 馬源朝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馬源朝/高雄市報導】

市民王小姐電話詢問,之前在網路平臺銷售衣服及飾品,忘記辦理稅籍登記,前幾天買家欲索取統一發票,請問可以補開發票嗎?會處罰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經設籍課稅後,就其設籍課稅前之銷售額,於未經檢舉及查獲前,自動於銷售貨物或勞務當期補開統一發票(與設籍課稅屬同期),並於當期法定申報期限內依法報繳者,可免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1款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

該局舉例說明,王小姐110年4月1日經營網路拍賣,每月銷售額30萬元,王小姐於110年8月1日補辦稅籍登記,在稽徵機關查獲前或尚無人檢舉的情況下,王小姐必須在補辦稅籍登記當期法定申報期限內(即110年9月15日前),自動將其設籍課稅前之銷售額120萬元(30萬元×4個月)補開統一發票並依法報繳,始得免予處罰。

該局再次提醒,網路賣家的銷售額是透過網路交易而來,交易資料明確,所以個人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當月銷售額已達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8萬元、銷售勞務4萬元),應於次月月底前申請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以免因被檢舉或被查獲而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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