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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開庭審理 警察違法隨機逮捕黃姓志工媽媽案

被告謝博賢督察長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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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2-03-18 23:08   更新日期: 2022-03-18 23:08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2020年9月19日發生919竹北隨機抓人事件,激起全台民意代表、法律人捍衛台灣人權聲浪!竹北黃姓志工媽媽合法地表達言論自由,竟遭警察違法當現行犯逮捕,還移送地檢署漏夜偵訊事件,導致當事人昏厥送醫,被診斷為急性壓力症候群(ASD),各界同聲撻伐執法者濫用職權,痛斥白色恐怖再現。黃姓志工媽媽對時任新竹縣警察局竹北分局長謝博賢提起誹謗告訴,如今上訴至高等法院,3月17日下午開準備庭,原告律師張靜表示,黃姓志工媽媽的人權不能隨便被一個警官踐踏,案發隔日竹北分局所發的新聞稿沒有一句是實在的,全部都是胡謅虛構的,是侮辱黃姓志工媽媽。目前已升任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的被告謝博賢沒有出庭,由代理律師出庭。

2020年9月19日於路旁安靜舉牌的黃姓志工媽媽,無故被竹北六家派出所警察盤查,20分鐘後警察竟折返以現行犯名義,將手中已沒有舉牌的黃姓志工媽媽,帶回派出所偵訊,詭異的是,還原當天現場的直播,在竹北市東興國中附近街道旁的空地,當時同樣地點,旁邊有其他志工也舉相同的舉牌,警方只有盤查,並沒有刁難!警方違法逮捕黃姓志工媽媽前,有志工聽到一位女警一邊接手機一邊說:「那我就選一個老一點的。」黃姓志工媽媽就這樣被違法隨機逮捕?甚至半夜移送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竟裁定限制住居,直到凌晨一點左右才將她釋放。黃姓志工媽媽歷經7小時高壓的扣押、訊問,走出地檢署後昏厥送醫,醫師診斷為急性壓力症候群。

6個月後,檢察官不起訴書明確指出,黃姓志工媽媽的行為屬於憲法保障之意見表達範疇,其舉牌內容屬可受公評事項,顯見當時警方大動作的逮捕與召開記者會之荒謬,但黃姓志工媽媽無辜受迫害,卻無人被究責。

蔣瑞琴律師表示,被告謝博賢於一審當庭承認沒有查證就開記者會。為什麼黃姓志工媽媽已經舉牌結束要回家,手上根本沒有任何舉牌的情況下會被逮捕?還移送地檢署漏夜偵訊,非常的不尋常!一般民眾發表言論自由,為何警方要如此大動作的發布新聞稿、開記者會?這也是此案須要再深究與釐清之處,是否有人想藉由逮捕黃姓志工媽媽這樣的動作製造寒蟬效應與白色恐怖,讓其他志工不敢再發表意見?蔣瑞琴強調公務員在行使公權力時應更加謹慎,未經查證不能僅憑臆測,傷害無辜人民。黃姓志工媽媽至今精神狀況都無法恢復到原來的狀況,受創傷很嚴重。並指出,未經查證不能僅憑臆測或他人製作的職務報告,就認為這是真實,甚至加油添醋,散布不實言論,傷害無辜人民,這是此案的意義。

還原919案發當晚在六家派出所前,竹北分局長謝博賢在聲援民眾和直播鏡頭前,數度大聲地說:「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不可以到人家的家裡面去!」隔天謝博賢召開記者會,多家媒體也同步發布新聞稿,指稱法稅改革聯盟志工「率眾到執法人員住居所去侵門踏戶」。

張靜律師表示,須要讓法官知道黃姓志工媽媽的人權需要被尊重的,不能隨便被一個警官踐踏的。案發隔日竹北分局所發的新聞稿上的假藉、侵門踏戶、率眾、誹謗,全部都是負面字眼侮辱黃姓志工媽媽。到現在為止沒有人知道李貴芬家住在哪裡,自訴人要如何侵門踏戶?只不過舉個牌子就被說成率眾,如何證明黃姓志工媽媽率眾呢?這案子如果還判被告謝博賢無罪,這印證了台灣的司法真是官官相護,完全不站在維護人權的立場,完全站在官方的立場,在維護官權。司法本來是為人民存在用來監督節制行政權、立法權、甚至司法權的。而不是用來箝制人民的言論自由。

同樣遭警方隨機盤查的中壢詹老師案,日前遭監察院調查並糾正中壢分局,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並促請警政署檢討改善。監委調查指出,中壢分局為求查緝績效,任由員警違反勤務紀律,在該分局劃定的「治安熱點」隨機盤查民眾,也未落實教育訓練,致少數員警憑個別主觀判斷執法,不當侵害人權。今天法庭外多家媒體、直播主均到場關注,旁聽民眾表示,期待司法可以調查真相,還給黃姓志工媽媽公道,杜絕警察濫權違法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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