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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款後始發現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

金額填寫錯誤,該如何辦理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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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2-03-30 20:43   更新日期: 2022-03-30 20:43   天眼日報記者 馬源朝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馬源朝/高雄市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日前表示,接獲甲商號負責人王小姐詢問,其因受疫情影響生意不佳,與房東協商自111年1月起至111年6月止,將租金由每月10萬元調降為7萬元,惟於繳納111年2月扣繳稅額時,誤將扣繳稅額繳款書之給付所得總額及應扣繳所得額填寫為10萬元,並將應扣繳稅額填寫為1萬元,於稅款繳納後始發現,該如何辦理更正?

該局說明,扣繳義務人如有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金額填寫錯誤之情事,可填寫各類所得扣報繳資料更正(註銷)申請書、所得稅扣繳稅額繳款書更正(註銷)明細表,檢附繳款書正本及其他證明文件(如:契約書、付款收據等)向所屬國稅局申請更正,溢繳之稅款3千元可留抵下期之扣繳稅額。

該局進一步說明,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金額填寫錯誤致溢繳稅款,若屬以前年度溢繳稅款或已無下期扣繳稅額可供抵繳者(如:終止租賃、營業人已辦理停歇業等),則可申請退還溢繳之稅款。

該局特別提醒,扣繳義務人對於申請書之填寫,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填寫範例(路徑: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書表及檔案下載\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各類所得扣報繳資料更正(註銷)申請書),或就近向該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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