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警消新聞 > 清明連假遇酒駕新修法331上路 南一警忙交疏、酒駕取締不打烊

清明連假遇酒駕新修法331上路 南一警忙交疏、酒駕取締不打烊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22-03-30 21:31   更新日期: 2022-03-30 21:31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山/台南市報導】

清明連假遇酒駕新修法331上路 南一警忙交疏、酒駕取締不打烊

本次清明連假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條例)針對酒駕新修法後施行上路,首遇連續假期且達4天,返鄉相聚及外出旅遊飲宴機會增加,難免仍會飲酒助興,第一分局不敢掉以輕心,清明節連假取締酒駕不打烊,針對轄區易肇事及飲酒區域,以及周遭重要道路,規劃執行取締酒駕專案勤務,強化酒駕徵兆車輛機動攔查,及易飲酒處所停車場外圍道路路檢,統計本市東區111年1月1日起至本(3)月20日止,取締酒後駕車較去年同期增加39件,除在執法與宣導面持續強化外,另酒駕受傷交通事故部分,111年1月1日起至本(3)月20日止發生9件,較去年同期15件,減少6件,在防制事故層面已逐見成效。

道交條例第35條、第35-1條修正案主要規定內容,駕駛人若於10年內第2次酒駕,除現行加重罰鍰、移置保管汽機車、吊銷駕駛執照、道安講習外,新增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另對明知駕駛人酒駕而不禁駛之車主及年滿18歲乘客,予以加重處罰,並新增酒駕吊扣牌照2年、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沒入車輛、租車規避處罰者,新修正道交條例第35-1條規定,新增重新考照務必登記加裝酒精鎖車輛始發照,處罰不依規定使用酒精鎖者,並加重處罰未駕駛酒精鎖車輛者,第一分局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上路害人害己更傷財。

連假期間除取締酒駕不打烊外,預估各主要道路、聯外橋樑及鐵(公)路轉運站,將湧現返鄉掃墓及出遊之人、車潮,為維護連假期間交通順暢及行車秩序,第一分局特規劃交通疏導勤務,動員警力及義交在車流高峰時段、交通瓶頸路口進行交通疏導,同步針對併排違規停車加強取締,預計規劃10處交通崗,出動169人次警力及義交疏導交通,並請駕駛人遵守各路口執勤員警或義交指揮,共同維護交通安全與順暢。

第一分局分局長方國璽表示,道交條例加重酒駕處罰,目的在嚇阻飲酒者上路,預防事故發生,應落實指定駕駛者不飲酒,或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代叫計程車返家等措施,清明連假外出可善加利用警察廣播電台收聽路況,防疫措施不能輕忽,勤洗手、戴口罩、減少群聚,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