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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公民日民團揭發太極門案真相 呼籲良心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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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2-04-04 23:13   更新日期: 2022-04-04 23:13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為落實以文化推動世界和平的目標,將4月1日訂為「世界公民日」,包括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等多個民間團體,1日在台大應力館舉辦「以民為本 良心行政 法稅改革論壇」,超過30位專家、學者與青年共同發表建言,呼籲政府應良心行政護衛人權。

世界公民總會主席Dr. Rene Wadlow透過影片表示,作為世界公民,我們認同所有生命都是共同體,為了達到如此深沉的認知,我們必須克服恐懼、放下對彼此的不信任和敵意,從而增加我們對愛、信任和合作的能力。

太極門弟子彭祖剛在會中揭露了太極門案事實真相,他表示,太極門案是源自於民國85年以宗教掃黑為名之整肅迫害,當年高雄地檢署及新竹地檢署接獲不實檢舉之後,均查無不法而簽結。但侯寬仁檢察官竟無視高雄、新竹之調查結果,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沒有查證也沒有傳訊掌門人給予說明機會,直接發動大批檢警調,違法搜索偵辦太極門。12月19日搜索當天,起訴書所指之兩帳戶餘額為61萬餘元,然侯寬仁竟虛捏不實金額,並釋放不實訊息給媒體,造成隔天各大報紙即刊載太極門詐財31億,涉及逃漏稅捐。

侯寬仁因查無證據,竟傳訊國稅局稅務員史越生作偽證,史越生從未到過太極門,卻謊稱太極門是補習班、涉嫌逃漏稅,侯寬仁也未詢問當事人之意見,將史越生的證詞當作逃漏稅捐的主要證據,違法起訴並移送國稅局。

彭祖剛指出,侯寬仁一連串侵害人權、違反法律規定及正當法律程序的辦案手段,經監察院調查,詳列涉犯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違法凍結資產、嚴重違反科學辦案、戕害司法威信等多處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嚴重侵害被告之權益、戕害檢察官公正執法形象等八項重大違法,並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且認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侯寬仁也自承未予調查。

然國稅局卻僅憑侯寬仁違法之起訴書,完全沒有依職責調查舉證,就恣意認定太極門為補習班,違法強徵80-85年綜所稅及營業稅。無視教育部已於86、88年發函,並於89年12月21日立法院公聽會上公開表示,太極門不是補習班。彭祖剛表示,中區國稅局局長楊重華、台北巿國稅局局長張盛和均在公聽會現場,清楚知悉太極門並非補習班,卻仍持續以補習班名義違法強徵課稅。

96年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欠稅,並認定敬師禮是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練功服等用品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沒有任何欠稅問題。且98年遭無辜羈押之被告均獲國家冤獄賠償,再次證實太極門遭受冤抑,起訴書無一可採。

彭祖剛表示,自始無中生有的太極門稅務案件,在96年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時,依法就應全部撤銷。100年行政院跨部會議已經決議不能採用刑事偵查資料,101年依據行政院跨部會決議所進行的公告調查結果,7401份證據全部表示敬師禮為贈與,與刑事判決結果一致,本應依照調查結果及行政院跨部會決議,撤銷違法課稅。彭祖剛指出,101年5月張盛和擔任財政部長後,時任台北國稅局局長吳自心、中區國稅局局長阮清華竟違法將敬師禮劃分一半贈與、一半學費,再度違法強徵課稅。

歷經25年的行政救濟,80、82~85年度綜所稅,最高行政法院都判太極門勝訴,國稅局也將這5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全部更正為零。唯獨81年度綜所稅,因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許武峰無視中區國稅局隱匿證據,將206份皆表示敬師禮為贈與之書證,不實登載「僅有5人為贈與」,更無視80至84年度綜所稅乃相同性質、同一事實,做出違法割裂事實之枉法判決,撤銷80、82-84年度,獨獨維持81年度之課稅處分,太極門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黃淑玲,前已參與一審之調查,卻未依法迴避,且本案乃源自刑事案件,依據刑事優先原則及行政訴訟法第177條之精神意旨,本應裁定停止訴訟程序,等候刑事判決結果,然行政法院卻搶在刑事判決確定前,在95年12月14日,就做出枉法裁判。彭祖剛質疑,國稅局更依據違法錯誤的判決移送強制執行,使太極門道館及修行聖地被查封,陷入隨時遭拍賣的危機。

太極門師徒窮盡所有救濟及陳情管道,98年監察院再度調查,詳列國稅局有未依職權釐清案關所得性質等七項違法而予以糾正。負責調查的監察委員錢林慧君106年曾公開表示,太極門稅案有七點的糾正,每一個糾正的時候,國稅局就說:「啊!我們弄錯了!」錢林慧君指出:「我在(民國)100年的時候,我就跟財政部長講:『那這個應該是可以結案了。』他沒有把它當作是自己的事情嘛!反正那個獎金我拿了,然後呢要扣稅也是扣你們的。」

99年6月17日跨黨派立法委員再度召開公聽會,時任財政部次長張盛和、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蕭樹村當場承諾撤回81年度綜所稅之強制執行,並於2個月內終結對太極門之違法課稅。同年七月財政部也發函中區國稅局,命其依照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彭祖剛指出,國稅局卻違反公聽會決議,違背承諾,沒有撤回執行,也沒有撤銷違法課稅。

107年,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再度判決太極門勝訴,認定太極門為氣功武術修行門派,並指出81年度綜所稅之確定判決未及審酌刑案判決及公告調查所認定之贈與事實,及國稅局已經承認太極門並非補習班之新事實、新證據。彭祖剛指出,由此證實81年度綜所稅之確定判決及課稅處分均屬違誤,依法根本不能強制執行。

太極門掌門人根本無欠稅,反而是台北國稅局因為違法執行而積欠掌門人上千萬元,中區國稅局因違法剋扣而欠掌門人300多萬元。孰料,行政執行署署長林慶宗竟於108年3月28日發函給新竹分署,要求積極進行拍賣程序,並協調移送機關,在無人應買時聲明承受。造成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明知鑑界程序尚未完成、明知執行名義違法錯誤,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09年5月5日、7月23日二度發函,表示81年度之課稅處分有之前未及審酌之新事實新證據,請中區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卻仍違法拍賣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並由國稅局承受收歸國有。彭祖剛指出,國稅局及行政執行署涉犯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且違反強制執行法第53條、第113條,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及第22號一般性意見。使太極門師徒弘法道業遭受嚴重破壞,剝奪世界人權宣言及國際人權兩公約、憲法明文保障之宗教信仰自由,侵害文化生活選擇權、平等不受歧視及有效救濟等基本人權。

110年8月,媒體揭露當年配合侯寬仁作偽證之證人史越生於臨終爆料,其表示本案均由侯寬仁主導,案發當時找他去作證,只是套圈圈、做做樣子。證實本案自始就是造假誣陷、無中生有,其後所衍生的刑事起訴、課稅重罰及強制執行,每一項都是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根本是假藉國家公權力的人權迫害,嚴重傷害國家、傷害人民,踐踏司法。

太極門案件被專家學者稱為法稅照妖鏡、法稅228,不但被監察院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指標性案例,更有超過300位立法委員以連署、質詢、公聽會、協調會或記者會方式,直指國稅局的違法,更有上百位的國內外專家學者正義聲援,於一年多的期間內即發表上百篇文章在《寒冬》、人權無國界組織等人權網站,並在國際間引起高度關注。甚至國際非政府組織已四度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遞交關於太極門案件的書面報告,譴責台灣政府對太極門的不公平待遇。25位國際專家更連署致信給蔡英文總統表達關切,呼籲終止對太極門的人權迫害。

太極門師徒的文化、人權、思想與信仰自由在台灣遭受迫害長達1/4世紀,超過上萬個家庭遭受迫害,顯示威權遺毒仍持續迫害人民,本案凸顯了法稅制度的黑暗面,並非國家暴力欺壓人民之唯一個案。彭祖剛呼籲政府即刻落實轉型正義,揭露真相,歸還太極門修行聖地,還給太極門師徒清白與公道。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指出,善與惡,俱在人心。若人人都能聆聽靈魂深處良心的呼喚,從弭平自身的爭端做起,必然不會掀起與他人的干戈,或做出傷害他人的行為。與會專家學者呼應掌門人的致詞,認為良心指引政府以民為本、人權至上的行政標準,對以往所犯下的錯誤,應予以平反,以符合人權立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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